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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出主意谁付钱”的原则在我们这里是否行得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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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31
第4版()
专栏:

“谁出主意谁付钱”的原则在我们这里是否行得通?
我厂最近试制成功了一种新产品——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即将批量投产。经过一番准备工作,今年5月21日召开了有12个单位26位领导干部参加的鉴定会。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厂里竟然对中央三令五申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置若罔闻,借机大摆酒宴。早在会议前三天,由供销科长亲自开小车到市三区走后门采购了鸡鱼肉蛋、山珍海味、名牌烟酒,用款超过千元。为了把这次会议开成功,同时还要把这次酒宴搞得够“排场”,特地重金聘请三位名厨师,又借来成套杯碗盘碟,隆重程度确实不比寻常。阀门总厂因是顶头上司,领导干部个个有份;我厂是东道主,有关人员当然参加奉陪,总共90余人。午宴是别有风味的“烧麦”和八大盘,晚宴是海参等16个菜,席间划拳行令声闻于外。晚宴后用小车分送各位领导同志回家。这次酒宴每人交餐费六角,其余由公款报销。
试问:这种慷国家之慨,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何时得以刹住?又不知“谁出主意谁付钱”的原则在我们这里是否行得通?
包头第一阀门厂 童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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