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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紧急特别联大通过决议 要求以色列定期完全无条件撤出所占领土 如果以色列拒不执行本决议,联大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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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31
第6版()
专栏:

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紧急特别联大通过决议
要求以色列定期完全无条件撤出所占领土
如果以色列拒不执行本决议,联大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新华社联合国7月29日电 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紧急特别联大在今天通过的一项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决议中呼吁以色列从1967年6月以来它所占领的所有巴勒斯坦和阿拉伯领土,包括耶路撒冷,完全地、无条件地撤出去,并保证当地所有的财产和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决议要求以色列在1980年11月15日以前开始撤出。
这项由40个国家发起的决议是以112票赞成,7票反对(包括美国和以色列),24票弃权获得通过的,从而结束了这次紧急特别联大为期一周的辩论。
决议重申,只要以色列不从被其占领的所有巴勒斯坦和阿拉伯领土上,包括耶路撒冷撤出去,只要不在承认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基础上,找到一项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办法,就不可能按照联合国宪章及其有关决议在中东地区建立全面、公正和持久的和平。
决议重申,巴勒斯坦人民享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不受外来干涉的自决、民族独立和主权以及建立他们自己国家的权利。
决议重申,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有权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在联合国机构的范围内就中东局势和巴勒斯坦问题所进行的一切会议、谈判和各种努力。
决议重申,绝不承认通过武力强占他人领土这一基本原则,并反对一切旨在为巴勒斯坦人在他们的家园以外重新寻找定居点的政策和计划。
决议要求以色列必须完全遵守安理会今年3月1日一致通过的决议,以及联合国关于圣城耶路撒冷的历史地位的有关决议,特别是安理会今年6月30日通过的决议的各项规定。假如以色列拒不执行本决议,联合国大会将要求安理会开会审议由此而产生的局势,并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大会决定这次紧急特别会议暂时休会,并授权本届联合国大会主席根据会员国的请求随时复会。
在今天的会议上,还通过了一项关于行使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委员会的工作的决议,这项决议决定增加该委员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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