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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 皖南山区造林育林既快又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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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16
第2版()
专栏:

实行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
皖南山区造林育林既快又好
本报讯 记者沈祖润报道:植树造林“只栽不管”、“重栽轻管”,一直是皖南山区林业建设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社员们说:“上山一窝蜂,栽树打冲锋,管它死与活,反正一样工。”因此,不少地方年年栽树不成林。去年,皖南一些县将造林、育林成果直接与农民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实行多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他们实行的主要办法是:
一、针对过去“管栽不管活”的问题,建立“一组四定”的育林责任制。这种办法是根据劳力和山场情况,划分若干作业组,队对组实行定山场、定任务、定质量、定工分。春季造林结束后,队检查组里的造林规格和面积;秋季检查树苗成活率,验收后一次兑现工分。工分是按成活率高低记分。休宁县去年普遍推广这种育林责任制后,去冬今春造林3万6千亩,成活率达90%左右,而前几年栽树成活率只有30—40%。这种责任制把植树同农民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社员责任心强,不但管栽,而且管活,基本上做到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绿一片。
二、针对过去“栽树不抚育”的问题,实行责任到户,就是把宜林荒山包到户,联系产量计酬的责任制。由生产队与社员签订合同,将整地、造林、抚育一直到成材,由户一包到底。林权归队,收益分成,一般是户四队六或户三队七;成材由林业部门统一收购。如私人偷砍,以破坏山林论处。绩溪县不少社队建立这种责任制后,社员造林、育林劲头大,速度快,质量好。
三、针对集体林场、林业专业队“轻栽不管亏损多”的问题,建立了“三包三奖”的责任制。即:社、队将植树造林任务包到场,超额完成任务,以棵计奖;生产用工、生产费用包到场,节约归场,奖励场员(队员);木材生产任务、多种经营产值包到场,超额部分,由社、队与场分成,场内再提成奖励场员。宣城县、东至县不少社、队对集体林场和林业专业队实行责任制后,面貌很快改观。东至县洪方公社永正大队林场,过去轻管少抚育,栽树4年不成林。去年实行了责任制,承包大队造林任务140亩,结果超额完成48亩,由于责任和奖励制度明确,工效大大提高,成活率过去不到50%,现在达90%。
皖南山区试行林业生产责任制时间还不长,但已经显示了优越性。目前,各县正在总结、完善这些办法,同时强调要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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