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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受理案件的范围 国际贸促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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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17
第2版()
专栏:

扩大受理案件的范围
国际贸促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扩大受理案件的范围,受理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来华建厂、中外银行相互信贷、中外贸易、来料加工、合作生产、补偿贸易等各种对外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争议案件。
与此同时,1959年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的海事仲裁委员会,也扩大了受理案件的范围,以适应我国远洋事业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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