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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服务质量优良职工 捷实行新的服务质量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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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17
第6版()
专栏:

奖励服务质量优良职工
捷实行新的服务质量奖
新华社布拉格7月15日电 捷克斯洛伐克全国商店和饭店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从7月份开始在职工中实行新的物质奖励办法,即增设服务质量奖金。
到目前为止,这个国家对服务行业职工的奖励办法是:商店或饭店完成计划规定的营业额以后按比例提取一定奖励基金,平均发给每个职工。根据新的办法,将从奖励基金中拿出30%作为服务质量奖金,只发给服务质量优良的职工。
为了实行新的奖励办法,在全国范围内规定了衡量服务质量的六项标准:一、熟练掌握本行服务技术,积极推销商品,在服务中做到迅速、准确,热心照顾顾客;二、认真保护自己所负责的商品,使其不受损耗;三、经常保持包括货架、橱窗以及本人服装在内的工作岗位的整洁;四、有较好的工作方法,如提高包装速度,减少顾客排队现象等;五、执行上级交给的任务,完成本人销售数量指标;六、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每个单位的评定委员会和经理每半年按上述六项标准对职工评定一次。每项标准完成得最好的得3分,最差的得零分,六项合计得12分以上者,发给服务质量奖金,但如有一项得零分,即使总分达到标准,也无权受奖,奖金按月发给,金额通常在本人基本工资10%以上。
据捷克斯洛伐克报纸报道,23个商店和饭店从去年开始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服务质量奖金办法试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试验结果表明,各单位约有三分之一职工获得服务质量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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