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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矿务局党委违反原则提升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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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19
第2版()
专栏:

西山矿务局党委违反原则提升干部
《太原日报》发表读者来信和记者调查揭露:白家庄矿党委副书记杨煦犯错不认错,反而被提拔
本报讯 山西省《太原日报》7月3日发表读者周小萍的来信和记者调查,批评了西山矿务局党委对犯错不认错的白家庄矿党委副书记、矿长杨煦不仅不给予批评教育,反而以提拔来调动杨的“积极性”的错误做法。
读者来信说,去年7月21日,《山西日报》刊登了反映西山矿务局白家庄矿党委副书记、矿长杨煦同志为儿子大办婚事,大收财礼,以及他的儿子用生产汽车拉结婚用品,轧断官地矿工人马小兴的右腿的来信后,在西山矿务局引起了强烈反响。干部、群众对杨煦带头为儿子大办婚事的做法和其子开车轧伤工人的行为表示气愤。鉴于当时报纸对此事已提出了批评,西山矿务局党委批准了白家庄矿党委对杨煦作出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杨煦受处分后,抵触情绪很大。西山矿务局党委对杨煦不但不给予批评教育,反而以从副书记提升为书记的办法来调动他的“积极性”。
来信希望报纸呼吁上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此事。
《太原日报》的《记者调查》认为:周小萍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由于杨煦同志带头为儿子大办婚事造成恶劣影响,白家庄矿党委不得不处理此事。他们以杨“检查得好”为由,于1979年6月5日给杨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山矿务局党委批准了这一处分,并决定马小兴住院期间的医药费2,300多元,由杨煦同志的儿子杨和平负担一半。同年8月23日,太原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对杨煦同志的错误进行了通报批评。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杨煦同志本应接受教训,好好工作,将功补过,但他抵触情绪很大。一次,局纪律检查部门的同志找他谈话,他的态度很傲慢。对于退礼款一事,他的爱人说:“罚了不打,打了不罚!给了处分就不退礼款。”局党委决定马小兴的医药费一半逐月从杨和平的工资中扣除,可每月只扣五元。就是说,1,150元的医药费,要扣到本世纪末才能扣完。
过了5个月,在杨煦同志对错误没有认识的情况下,西山矿务局党委就将杨从矿党委副书记提升为矿党委书记。这个局及所属各矿的干部、群众对此很有意见。他们说:“给个嘴皮子上的处分,过几个月还能提一提,既发财又升官,真不赖!”
《太原日报》在编者按语中指出:对于杨煦同志的提升,有些同志找出了种种理由。有人说:“这个同志工作能力强。”难道工作能力强就能抵消所犯的错误吗?就能在对错误没有认识的情况下加以提升吗?有人说:“不能把犯错误的同志置于死地。”难道一个领导干部犯了错误,只有用提升来“哄着”他,才算是不置于死地吗?有人说:“提拔干部,西山矿务局有这个自主权。”难道有了自主权就可以离开党的原则,想咋干就咋干吗?这些所谓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与《准则》相违背的。建议主管单位和部门根据《准则》和党章的原则,认真检查、严肃处理此事,以严明党纪,端正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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