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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地区对深山独居社员放宽政策 实行定工定产到户或包上交任务责任制,粮食大幅度增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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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23
第2版()
专栏:

洛阳地区对深山独居社员放宽政策
实行定工定产到户或包上交任务责任制,粮食大幅度增产
据新华社郑州7月22日电 新华社记者伊心恬报道:河南省洛阳地区对散居在深山区的一万多户独居社员,实行定工定产到户或包上交任务的责任制,调动了这部分人的生产积极性,去年秋粮和今年夏粮普遍获得大幅度增产,林业、畜牧业和多种经营也得到发展,过去被迫下山的独居户又大部分重新搬回山上,深山区出现了喜人的气象。7月上旬,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段君毅到洛阳地区深山区调查研究时,肯定了这种对独居户所采取的政策,赞扬了独居户在发挥山区优势中做出的贡献。
洛阳地区的卢氏、栾川、嵩县、汝阳、洛宁、临汝等县,地处豫西伏牛山区,这里零星散居的孤门独户社员,由于远离村庄,参加集体生产很不方便,文化大革命中,深山区独居户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批判,大部分独居户被迫搬下山。这样,原来的近地变远地,好地变赖地,半种半荒,山林土特产也遭受很大损失。
去年春天,中共洛阳地委和山区各县县委在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两个农业文件以后,放宽了对深山区独居户的政策,让他们以户为单位搞生产,实行定工定产,定产以内统一分配,超产归己;或者包上交任务,一年向生产队交一定数量的粮油,其余归己。很多社队给独居户划了自留山和责任山,规定不准毁林开荒,交给造林、育林和护林的任务,林木收入按比例分成,或记工分参加分配。很多大队、生产队还帮助过去被迫下山的独居户在山上盖房子,给耕牛,鼓励和扶持他们重新上山独居,同时允许他们搞“两头庄”,就是劳动力上山住,老少留在山下,以便于子女上学和找对象。
政策落实了,独居户起早摸黑地种好庄稼,管好山林,搞好多种经营,去年秋粮和今年夏粮普遍增产30%以上,大部分过去缺粮的独居户已变为余粮户。栾川县重新上山独居的1,200多户社员,头一年就改变面貌,粮食普遍自给有余,平均每人产粮700—1,000斤,同时育林、护林也搞得好。今年以来,独居户向国家投售的各种山货、土特产也大大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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