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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最近召开工作会议决定 放宽山区经济政策 迅速改变山区面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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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7-25
第2版()
专栏:

四川省委最近召开工作会议决定
放宽山区经济政策 迅速改变山区面貌
据新华社成都7月22日电 新华社记者张学愚、王文俊报道:中共四川省委最近召开工作会议决定,从四川山区实际出发,放宽政策,发挥优势,给山区以物质扶持,迅速改变山区的落后面貌。
四川山区约占全省总面积50%(不包括占全省总面积30%的高原),发展林、牧业有显著优势和巨大潜力。省委工作会议认真回顾和总结了山区建设的经验教训,明确山区的生产方针是“以林为主,农牧并举,多种经营,综合发展”,并决定在以下几个方面,放宽山区经济政策。
——调整粮食征购政策,减轻山区粮食负担。省上决定拿出三亿六千万斤粮食用于发展山区经济和扶持穷队。按1977年至1979年平均计算,社员口粮不足300斤,留粮(包括口粮、种子、饲料)在420斤以下的,都通过减免征购、一定三年不变的办法,来保证社员最低口粮水平,让其休养生息,治穷致富。
——改进山货收购工作,克服过去卡得过严、统得过死的做法。会议决定:(1)对山区各种土特产品,由供销、商业、外贸、医药等部门,直接和社队协商确定收购基数,签订生产和收购合同,一定三年不变。同时,对某些品种付给一定数量的预购定金,以扶持这些产品生产的发展。(2)规定合理的购留比例。对于山货土特产品,特别是对那些畅销的牌价与市价差距大的产品,按过去三年平均产量确定一个基数,国家按定产基数购七成或八成,给生产队留二成或三成,留成和超产部分,完全由生产队自行支配。
(3)对于少数售价偏低、长期发展不起来、国计民生又很需要的土特产品,适当调高收购价格。
——根据山区特点搞好经营管理。会议指出,山区地域辽阔,居住分散,生产责任制要适应这一特点灵活多样。对那些偏远分散、贫困落后,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地方,可以实行包产到户。对多种经营,除进一步搞好“四专一包”外,要多搞一些包产到专业户或专业人的责任制。对于规模过大的生产队,当前暂不要作调整,集中力量搞好今年的生产,等秋后再调整。
——山区林业建设要照顾当地群众的利益。今年内首先要落实山林所有权。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山林所有权一经落实,由县人民政府发给林权证。在国有林和集体林的林权有争议的地方,应本着适当照顾集体经济利益,有利于调动社队造林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保护国有林的精神,通过协商,妥善解决。总的精神是宽一点,适当让利于集体,让利于群众。对于国有宜林荒山,国家近期无力造林的,可以由社、队造林,地权不变,林木归社队所有;也可以划一些给附近的工厂、矿山、机关、部队、学校造林,谁造谁有;也可以国家和集体合作造林,收益分成,集体多得。
国家在集体土地上造的林(如飞机造的林),双方可以联合经营,收益分成,最好是组织林、工、商综合经营。国有林国家无力经营管理的,可以和社、队签订合同,委托社、队管理。过去已划给社员的自留山,不再变动。过去没有划自留山而现在又有条件划的,可以划自留山。社员在自留山上造的林木永远归社员所有。
——积极扶持山区公路和小水电建设。
会议决定把小水电的建设列为山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由水电部门从财力、物力和技术方面加以扶持。此外,还决定在省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一笔专款用于山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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