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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部分县区干部对偷盗问题认识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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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3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尚义县部分县区干部对偷盗问题认识错误编辑同志:
最近察哈尔尚义县七区民兵,捕到经常偷盗粮食的惯匪刘文江。他曾先后偷盗群众的粮食三十多石。七区民兵将他送到县政府司法处时,未经严格处理,便释放了。刘文江回家后说:“政府有宽大政策,偷点没事。”三区大六号村康老四偷了三湾子洼村的粮食,被告到区公所后,区长说:“他穷,不偷怎么办!有了(意指有了吃穿)就不偷了。”后来,六区死人洼村干部及民兵捉到一个土匪(他刚在该村外抢了送粪的两头牲口),不经区、县处理便释放了;临释放前,对他说道:“送到区和县,也是宽大你。去你妈的罢!”
现在,该县因未能严格处理偷盗事件,已助长了偷风。刘油房村王二公开对人说:“现在是穷人天下,偷你,就是把你的东西匀点给我。”最近竟有很多年青人在大青沟等村强要面吃,给的少了,还要吵骂。这样的现象,我认为不应有的。县区干部这样认识偷盗问题,是正确的吗?
尚义县武装部 徐建国
编者按:徐建国同志所反映的情况,说明了某些县区干部对于偷盗问题认识模糊。对于一般小偷和盗匪,必须严格进行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使他们正确认识人民政府的政策,认识偷盗是犯法行为,认识劳动生产是克服穷困的唯一正当办法。对于口是心非,知过不改者,必须给以应得的惩处。随便释放是不对的。这会影响社会秩序,妨害广大人民的利益。应该认识,在国民党匪帮统治时期,因为反动派的剥削掠夺,使广大人民无以为生,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那时一般的偷盗行为是可以原谅的。而在人民当政的今天,他们如不从事生产,不寻求正当的生活出路,继续以偷盗为生,则是不可原谅的。尚义县县区干部应该好好检讨自己对这一问题的错误认识。并望察北专署加以检查,纠正这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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