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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芝违反法纪事件应交司法机关处理 革命军人铁枫来信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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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3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王福芝违反法纪事件应交司法机关处理
革命军人铁枫来信建议编辑同志:
六月十六日人民园地登载了“石家庄军分区某部副连长王福芝吊打妇女,强迫离婚”。并说石家庄军分区党委会已经给王福芝以党内当众警告处分。
我以为这种处理,未免过轻。王福芝身为人民解放军的干部,又是一个共产党员,竟干涉群众的婚姻问题,要赃妮的父亲范志彩“动家法”,并从她衣袋里搜出结婚证扯掉了。范志彩父子由于他的鼓励,把赃妮打得“昏迷”过去。这种行为是军阀主义残余的表现,违反了党和人民政府的法令。我建议把王福芝交司法机关处理。
革命军人铁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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