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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公营东兴公司干部勾结奸商舞弊被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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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3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德州公营东兴公司干部勾结奸商舞弊被惩处
山东德州公营东兴公司干部勾结奸商,受贿贪污,被山东司法机关惩处。该公司成立于一九四九年十月,下面直属三个厂:民兴面粉厂、东兴制油厂和东兴煤厂。东兴公司前身是东兴货栈,除自己经营业务及代理客货买卖外,主要是贩卖煤楂。
一九四九年五月间,东兴公司副经理张美三(实际上负经理责任),由营业员介绍认识聚丰经理奸商张继先。张继先自认张美三为叔。从此,他便极力拉拢东兴公司主要干部,进行贿赂。先后受张继先贿赂者,有副经理张美三(得三十五万元、面粉一袋、金戒指二个),营业课主任兼制油厂厂长王殿槐(得五百二十二万四千元、金戒指二个、衣料一件),会计科主任王纪元(得三十万元、钢笔一枝、金戒指一个),会计尹太良(得十五万元、钢笔一枝、金戒指一个),秘书课主任梁有奎(得十万元),面粉厂长王利民(得十万元、手表一个、面粉一袋、毛衣一件),营业员苗复春(得十万元、钢笔一枝、大衣一件)及孙伯仁(得大衣一件)。王殿槐与营业员郭子明并在济南公开与张继先讲条件,贪污了五百余万元,又在天津勾通利通货栈制造假单据,贪污款项一千四百余万元。东兴公司干部先后得了奸商的贿赂后,即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贱卖煤楂给张继先,损失合小米八万八千零六十六斤。干部贪污,套用公款,受物价上涨影响,损失合小米四万二千零九十九斤。德州市政府去冬即发现该公司有贪污迹象,曾派员整理,但未作深入检查,反而提拔流氓出身的王殿槐为营业课主任,提拔曾当了七、八年三青团员的王纪元为会计课主任。直至今春第二次派员前往整理时,王殿槐畏罪卷款潜逃被逮捕后才全盘发觉。其次,该公司经理兼财粮科长车振华,对贪污事实,早已知情,但未及时报告,也不加追究。对公司制度紊乱,干部随便动支公款,也不作严格批评和纠正,表现了对人民事业不负责任的态度。
现东兴公司各贪污主犯,如张美三、王殿槐、王纪元等,已被撤职扣押。奸商张继先亦已逮捕归案,并查封其财产。此案已呈报山东省府司法机关,即将依法惩办。
张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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