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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附·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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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3
第3版()
专栏:各地报刊供稿

  调·查·附·记
6月5日,陈志成得悉报社有人在温州采访,母子两人与一邻居一连三次到招待所找人,含着眼泪恳求去他们家看看。下面是调查和访问的情况。
在加会里巷19号 西首阁楼塌下后,陈志成曾拍摄了照片。现在仍然是墙倒柱断,废墟一堆。尚存的东首小阁楼,高处2.1米,低处1.2米,据目测可使用面积约六七平方米。现在母子二人住在这里拥挤闷热。床边放着大块塑料布,说是下雨天遮床铺的。西首山墙倾斜严重,靠墙放一只大橱,背后可以钻进一个小孩。楼下住户邮电局职工徐太海家也是如此,屋内西墙边一排放着六个脸盆,说是接漏水的。天晴已过半月,墙根柱子还潮湿发霉。徐家六人,不敢在家睡觉,只让一人“值夜”。房子危险到这种程度,房管部门却不修不拆,无动于衷。
访问房管员金曼罗 她说:因为19号是私房,前几年已由房管所归还产权给房东,维修不是我们的责任。陈志成去年被评议为“结婚无房户”,但另一户人家王某更加困难。他一家三人,现暂住进步居民区办公室,因户口不在那里,该居民区多次要他搬家。
在进步居民区 王某的住房条件尚可,夫妇俩一个小孩,约住十七八个平方米。居民区主任陈大妈说,当初他住进来时,是通过某书记的,只要那人一句话,我们也会同意他住的。金曼罗说,先安排王某是因为他是无房户。王某算作无房户,难道说陈志成的“风雨小舟”算得上是住房吗?
访问孙大妈(红旗居民区主任) 她很为难,说:我压力很大,力不从心。按理,陈志成的困难远过于王某,但我们的意见,西城房管所根本就不听。房管所有一位领导,一家四口人,就住了50平方米,而对住危险房子的住户眼开眼闭。这次,我还去据理力争,也请报社同志尽力帮忙。
记者的话 报社当然不能直接为陈志成解决住房问题,但是,我们不禁要问:陈家住房危险到如此程度,为什么竟有人无动于衷?个别党的干部,不顾他人死活,用不正之风与民争房,为什么还能心安理得?陈家万一屋塌人伤,这些人要不要承担责任?
浙江日报社 项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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