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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物价纪律 保护群众利益——关于桂林市漓水轩书画商店高价出售电子手表问题的来信一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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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3
第3版()
专栏:批评答复

  严肃物价纪律 保护群众利益
  ——关于桂林市漓水轩书画商店高价出售电子手表问题的来信一束
(一)编辑同志:
今年1月,我们从云南省返回浙江温州市。路经广西桂林市时,在漓水轩书画商店,每人买了一只香港产6功能电子手表,每只125元,合计500元。当我们离开桂林市,在火车上才知道上了大当。同车同志告诉我们,这类手表上海、北京、南京等地都有出售,牌价每只88元。我们买的这四只手表,竟被非法牟取暴利148元。对漓水轩书画商店这种不法的经营作风,我们感到愤慨。20天前,我们曾写信向该店提出批评,并告诉桂林市商业局、市计委物价处,均没有回信。
浙江温州市人民电器机械厂 高明洁等四人
(二)桂林市商业局:
《人民日报》编辑部转来人民来信称:在桂林市漓水轩书画商店买的香港产6功能电子手表,每只125元,比正常牌价高出三十多元,要求有关部门解决。查商业部统一进口的香港产6功能四代电子手表,全国统一零售价每只88元。现将来信转你局,如书画商店属于商业部门,请你们了解处理;如书画商店不属于商业部门,请转有关单位处理。并将结果告诉我们。
商业部日用工业品局财会物价处
(三)《人民日报》编辑部:
你部通过商业部转来群众来信一封收悉。信上反映我市漓水轩书画商店高价出售电子手表的价格问题,经调查,信上反映问题属实。我市已作了处理(见通报)。此复。
桂林市物价委员会
附:桂林市物价大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对漓水轩书画商店高价出售电子手表问题处理的通报(摘要)
群众写信到《人民日报》编辑部及市物价部门,反映漓水轩书画商店的电子手表价高于全国统一零售价。桂林市物价委员会曾派员作了调查;最近物价检查组进一步核实证明,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漓水轩书画商店擅自高价出售电子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了维护党的物价政策,严肃物价纪律,保护群众利益,挽回影响,经市物价大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市领导同意决定:漓水轩书画店高价售出的电子手表,应执行国家牌价;多收部分货款,限在一个月内查清退给顾客;确实查不出的,上缴市财政,并将结果书面报告市物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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