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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集体和社员造林管林积极性 霍山县落实政策建立林业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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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4
第2版()
专栏:

  调动集体和社员造林管林积极性
  霍山县落实政策建立林业责任制
本报讯 安徽省霍山县落实林业政策,帮助社队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推动了全县的植树造林。去冬今春以来,全县成片造林比1978年同期增长一倍,“四旁”植树增加61%;集体育苗比往年多,山林管理也比往年好。
为了加快林业生产的步伐,这个县把落实林业政策和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采取了下列做法:
一、在荒山造林方面,给生产队规划造林区域,生产队划分作业组,分组植树造林,成活率达到80%的,付给定额报酬,超过部分,加奖50%,达不到的部分,按一定比例扣除。造林成活后实行分户或专人长期看管。荒山面积过大,生产队在近三年内无力造林的,可由社队林场造林,林木收益归场,提成5%—10%给山权所有队。集体营造不了的零星荒山和社员住家周围的荒岗,可划一部分给社员,林木归社员个人所有。
二、在次生林改造方面,大山远山的成片次生林除由社队林场和专业队经营外,也可划定责任区,确定专人或分户看管。靠近村庄的次生林,可划给社员作烧柴山,规定留苗标准,抚育成林,采伐收入,分成奖给看管户。
三、在山林管理方面,成片的经济林和用材林,由生产队统一经营,组织专业队看管,实行奖惩。村庄附近的小块用材林和经济林,可实行分片包干,固定给社员看管,看管好的,从林业收入中提取10%或20%给予奖励;看管不好而造成损失酌情扣罚。
四、在成林采伐方面,规定集体竹木应根据国家计划合理采伐,严禁乱砍滥伐。社队集体用材,年采伐量超过10立方米,必须报县计委批准。社员用材必须经群众评议,半立方米以下报大队审批,一立方米以下报公社审批,一立方米以上报区审批。不准私自砍伐,不准出售转让。
这样做,调动了集体和社员个人造林管林的积极性。全县荒山较多的东西溪公社,过去荒山造林很少,今年就直播油桐、油茶和橡籽19,000斤,栽松树75万棵,杉树685亩。磨子潭公社东流河大队重申社员“四旁”植树永久归私人所有,没有“四旁”地的,队里给指定地点栽树。今年春天,社员就在房前屋后栽树7,100多棵。许多社队还对过去树木成活率低、有树不成林的山场,采取了“一造(重新造林)二补(补齐缺棵)三更换(因地制宜更换适生树种)”的办法进行了“二次重造”。仅下符桥、佛子岭、诸佛庵三个区重造林面积就达一万五千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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