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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服务 天津机电设备公司开办租赁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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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4
第3版()
专栏:

  为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服务
  天津机电设备公司开办租赁业务
据新华社天津电 天津市机电设备公司服务部新开办的租赁业务,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从7月1日开业到25日已签订租赁合同32份,总金额达40多万元。
租赁的商品有大型机电设备、大型生产工具等200多种生产资料和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电冰箱、吸尘器等生活消费品。不论企业或个人,如果想在本市市场上购买一种机电类商品,但缺少资金,都可以和机电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由机电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购进用户需要的商品,然后以租赁方式提供用户使用,根据用户的偿还能力,规定归缴租费的期限和次数。租费总额是按商品原值加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和手续费。用户缴完全部租赁费的期限为一至三年,租赁费全部缴还后,商品所有权即归用户。签订合同时,按租赁商品的价值大小与种类的不同,分别由银行、企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和个人所在单位签字,保证租赁合同履行。
天津市机电公司是参照国外经济部门的有关做法,在人民银行的支持下,开办了这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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