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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建设部门八位同志来信呼吁 四季青棉纺厂工程必须坚决下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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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4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市政建设部门八位同志来信呼吁
  四季青棉纺厂工程必须坚决下马人民日报编辑同志:
我们是从事首都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工作人员,有件十分紧迫的事情要向报社反映。
1979年10月,北京市经委、计委、财贸办、农林办联合下达北京市棉纺织印染工业公司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公社企业局合营建设四季青棉纺厂,规模是25,000纱锭,一千多名职工,占地120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1,200万元。该厂在没有履行任何基本建设手续的情况下,于今年二月在京密引水渠西侧水源卫生保护范围内全面动工。到目前为止,开工面积已达25,000平方米,其中,主厂房的167根柱子已全部竖立,库房已开始砌墙,单身宿舍主体结构已完成,家属宿舍已砌完一层。对此,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曾多次提出不同意见,但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
在这里建厂有两大后患。
第一,四季青公社所在的北京西北郊,地处北京城市的上风向和水源的上游,有山有水,风景优美(有香山、西山、颐和园等),在首都建设总体规划中一向定为文化、游览区。如棉纺厂建在这里,就会破坏风景区,打乱首都建设的规划布局。
第二,污染城市自来水源,这一后果十分严重。四季青棉纺厂厂址,正好位于自来水三厂的井群之中。自来水三厂是全市供水的主力厂,该厂出水量占全市自来水的40%,水质较好,是中南海、人大会堂、西城区及西北郊区近200万人民的饮用水源。这里的覆盖土层只有一米半到二米左右,下面就是自来水取水的砂卵石含水层,地面的污染物质极易随水下渗。这个地区是在水源卫生防护范围之内。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明确规定,在水源卫生防护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或铺设污水渠道,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覆盖层)的活动。而在该处建设工厂,势必(事实上已经)破坏覆盖土层,工厂建成后排放的污水又将直接污染水源。即便修建污水管或污水池,仍然会有渗漏,造成自来水的污染。因此,在这个地区建设工厂显然是违反国家规定、危害饮用水水质的。目前,北京地下水的污染已很严重,继续发展下去,估计15年左右,全市地下水源将出现水质恶化、水量衰竭的严重情况。保护地下水源,特别是保护自来水三厂的地下水源是当前十分迫切的问题。
综上所述,四季青棉纺厂的选址是极不合理的,而有关领导对这个工程的态度又不正确。第一,不符合中央书记处对北京市工作方针的四条指示精神,也违背市委有关城市建设的规定原则。4月21日北京市委向中央书记处汇报的《关于北京市城市建设方针问题的汇报提纲》中曾指出:“在隔离地带内禁止进行其他建设”,“尤其是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区内,更要严禁一切无关的工程建设”。四季青棉纺厂工程建设恰恰违背了上述原则规定。第二,是非不清,法纪不明。象四季青棉纺厂这样在没有计划任务书、厂址未经批准,没有办理任何基建施工手续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搞违章建筑是少有的。北京市建委规划处、市规划局、环保局、公用局等从去年11月起,曾先后五次提出不同意见,6次提出书面报告,建议立即停工,另选厂址。直到5月13日,市有关领导虽然下令停工,但有的人又表示,公社已花了不少钱,要支持该厂继续上马。
我们认为,不能因为该工程已花了一些钱而迁就、姑息,造成后患。要下决心下马,彻底拆除,恢复地貌,保护水源,以维护首都建设的全局。
北京市建委规划处 李 秀
北京市规划局综合处 潘泰民
北京市规划局综合处 钮德民
北京市规划局市区处 田汝耕
北京市环保局管理处 郭中庆
北京市环保局环保所 王建民
北京市自来水公司 金葆华
首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赵师愈(附图片)
  四季青棉纺厂厂址示意图
朱育莲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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