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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参与用暴力破坏青年的合法婚姻造成严重后果 刘焕卿被开除党籍和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台安县委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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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4
第4版()
专栏:

支持、参与用暴力破坏青年的合法婚姻造成严重后果
  刘焕卿被开除党籍和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台安县委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华社沈阳8月2日电 辽宁省台安县计委副主任刘焕卿在任公社党委书记期间,支持和参与用暴力破坏一对青年的合法婚姻,造成严重后果,最近受到开除党籍和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
1970年,台安县富家公社三道大队二十岁的女社员、共青团员王敏辉(其父是国家干部、共产党员),在劳动中爱上了本队青年社员齐建平(其父是历史反革命分子)。两人于1971年10月1日订婚。可是,王家极力反对这件婚事,认为国家干部、共产党员的女儿,决不能嫁给历史反革命分子的儿子,对王敏辉进行了劝说和打骂。王敏辉的姑姑还找到大队原党支部书记张洪忱(王家亲属,现任三道排灌站党支部副书记)出面干涉。张洪忱对王敏辉严加训斥,并责成大队团支部办所谓学习班,开除了她的团籍。然而,王敏辉没有屈服。张洪忱又亲自为她另找了对象。几个月后,王家和张洪忱硬逼迫王敏辉登记结婚,王敏辉便同齐建平一起逃到黑龙江省宝清县落居,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八个月。
1974年5月,这对青年夫妇重返家乡,多次找到张洪忱等人,要求登记结婚,均被拒绝。1975年3月,张洪忱和新台公社工作组负责人,又以“抓婚姻领域里的阶级斗争”为名,派民兵强行将齐建平夫妇拉回大队关押,巡回批斗。当时,王敏辉已怀孕七、八个月,张洪忱等人却残酷地让她拣砖头,抬大筐,有时逼她整夜写检查,肆意加以摧残。接着又派民兵押送王敏辉到县医院剖腹取胎。因王敏辉向医生哭诉真情,才免遭灾难。取胎不成,张洪忱又请示原公社党委书记刘焕卿,将王、齐交公社处理,刘焕卿指令公社人保组长主办此案。1975年旧历三月初三,王敏辉生下一个女孩,还没看上一眼,就被抱走送人。起初孩子被送给本公社一户社员。第二天,刘焕卿、张洪忱等让把孩子送得更远一点。
粗暴的拆婚,无情的迫害,并没有使王敏辉和齐建平屈服,他们一直不停地向各级领导机关和司法部门控告刘焕卿和张洪忱的罪行,要求党和政府给予保护。1975年7月,王敏辉找到在公社砖厂被管制劳动的齐建平,商量进京告状。两人先来到天津市齐的亲属家整理起诉材料。刘焕卿派人携带手枪和手铐,拿着县公安局的介绍信,先后两次到天津寻捕。他们向天津公安部门讲:王、齐二人杀人未遂,畏罪潜逃。骗得支持后,他们把两人捕回台安。到公社后,刘焕卿带头殴打齐建平,训斥道:“你这个四类崽子,竟敢上告我富家公社,真是翻天了!这回看你敢不敢告了?”然后,又给齐戴上手铐,连续毒打了三个晚上。
粉碎“四人帮”后,王敏辉、齐建平向各级领导部门发出30多封上诉信,继续控告刘焕卿、张洪忱的违法行径,到了1978年6月,这对打不散的夫妻才在新台公社履行结婚手续。
1979年1月,全国妇联把王、齐的控告信转到鞍山市。鞍山市委组织联合调查组,用三、四个月时间调查核实,证明王敏辉和齐建平控告的情况基本属实,并对参与迫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责成县委处理。但是,作恶多端的刘焕卿,在他的儿女亲家县委书记(现已免职)的包庇下,不仅没得到处罚,反而被提拔重用。这个县委书记早在任县委副书记时,就扣压过揭发刘焕卿问题的人民来信。当联合调查组查明事情真相,提出处理意见后,他又公开为刘焕卿辩解,还隐瞒真情,欺骗市委,受到市委的严厉批评。
重新调整后的台安县委最近对刘焕卿等人用暴力破坏王敏辉、齐建平的婚姻案件进行了认真处理,并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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