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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评定科技人员技术职称有关问题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答新华社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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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4
第4版()
专栏:

  就评定科技人员技术职称有关问题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国务院于去年12月和今年5月先后颁发《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以后,各地有不少科技人员来信向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反映情况和提出问题。为此,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在最近召开各省、市、自治区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会后,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负责人回答了新华社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自全国科学大会以来,国务院颁发了几个关于自然科学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规定,由于上述规定中的一些做法不完全一致,给评定技术职称带来了一些困难。请问,将采取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答:关于自然科学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两个暂行规定,还批准了医疗卫生人员、高等院校教师两个有关职称的规定。科学研究人员的技术职称是中国科学院制定的,不少科研部门也都在参照执行。由于上述有关规定中等级划分、标准条件、评定办法等不完全一致,给工作带来了不便,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统一。
对于自然科学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经广泛征询有关方面和科技专家的意见,初步考虑建立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医疗卫生、高等和中等专业院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等五大系列,原则上对有关自然科学技术人员采取分别靠用的办法。靠用,是指某一系统的科技人员,在确定技术职称时采用自然科学五个方面技术职称中相近的一种。如果有的自然科学技术部门的情况特殊,需要单独制定技术职称规定时,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颁发,才能正式使用。
问:国务院正式颁发的工程、农业技术两个规定强调技术职称应由技术专家组成的评定委员会评定。请问,在执行中应注意些什么?
答:技术职称是反映科技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称号。一个科技人员的水平如何,只有由水平较高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定委员会才能作出比较恰当的评价,必须改变过去那种由领导机关确定和批准科技人员技术职称的办法。
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单位,都必须按照《评定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把各级评定委员会建立起来。各级评定委员会的组成由同级主管机关批准,代表同级主管机关行使评定技术职称的权力,并对同级主管机关负责。各级评定委员会之间没有上下级领导关系,有关日常工作由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评定委员会对科技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后,必须写出确定或晋升技术职称的结论,由主任委员签字。凡科技人员已经确定或晋升技术职称的,由主管机关授予技术职称,记入人事和技术档案;对确定或晋升为工程师、农艺师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由主管机关给他们颁发证书。
评定技术职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特别是相当于地区、司局及省市自治区、部委的评定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来评定工程师、农艺师,或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切实保证人才的质量。特别是对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的审定更要慎重。
问:执行已颁发的规定时,对科技人员技术职称的套改和复查是一项重要工作,怎样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答:国务院颁发的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干部职称的两个暂行规定是国家正式发布的统一规定,所以对工程、农业技术人员过去取得的技术职称有一个套改、复查的问题。套改,即对于1966年底以前已经取得的技术职称,一律予以承认,可以根据暂行规定的名称直接套改,也就是更改名称,并将套改证明装入人事档案。复查,即1967年1月以后确定或晋升的技术职称,要进行复查验收,看当时的标准条件同暂行规定是否相当,是否经过考核,凡是没有经过考核评议晋升了技术职称的,都必须补行考核评定,符合条件的才能承认并予套改。
套改后的技术职称,如果仍然偏低的,可以经过相应的评定委员会考核评定,晋升技术职称。有的单位如果有力量,也可以将套改与考核晋升工作同时进行。
问:科技人员的考核,应掌握哪些要点?
答:对科学技术人员必须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考核制度,这是广开才路、发现人才和选拔人才的重要措施。
对科学技术干部考核的内容,应以各类科学技术职称的标准和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为依据,结合当前从事的专业工作,进行考核。要经常注意对科学技术干部的思想品德、工作成就
(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进行考察。对科技管理干部,主要考察他们的管理工作成绩、专业技术管理水平、组织能力。对高、中级科学技术干部,还应考察其培养新生力量的情况。考察所得的情况及时整理,装入业务考绩档案。
在经常性考察的基础上,每一至三年对科学技术干部普遍进行一次定期的集中考核。考核的方式,应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和不同对象,采取合适的考核办法,如年终总结、鉴定,对论文或技术报告进行评定或组织答辩,检验成果等。考核时应着重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同时也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这样才能比较准确地评价科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对在职的科学技术干部来说,应以考核为主,考试是考核的一种辅助和补充形式。考试,可以用于那些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学校毕业不久,将要授予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技术职称的科学技术干部。一般只是在外语和本专业基础理论方面进行测验,以了解其具有的外语程度和专业基础理论水平。决不能不分对象,一律采用考试的办法。一律考试,必将使一些离开学校时间较久、工作任务繁重的业务骨干,无法应试。那些毕业不久,或工作任务轻、复习时间多,但业务技术水平不一定好的,反而可以获得较好的成绩。这是不能真正反映科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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