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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确定重点高校招生标准 理工农医录取总分不低于三百六十,文史类不低于三百三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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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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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教育部确定重点高校招生标准
  理工农医录取总分不低于三百六十,文史类不低于三百三十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新华社记者报道,今年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标准已经确定:理工农医类录取总分不低于360分,文史类不低于330分。这是根据全国高考的实际情况,由教育部召开的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上讨论决定的。
教育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说,这个录取标准的意思是:不够这个分数的考生一般不能被重点高等学校录取,但够了这个分数的考生,并不一定都被重点高校录取。一般高等学校的录取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自定。要切实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办法是:在政审、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分段择优录取,直至取满招生计划名额为止。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考生,录取分数可适当放宽。
会议指出,今年高考分数普遍高于去年。但录取新生仍然按照国家原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全国地方高等学校招生27万人,军事院校招生1万5千多人,总计28万5千多人。
会议要求,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工作,要在8月20日以前结束,9月1日开学。
会议指出,国家目前还有困难,今年全国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量已大大超过1966年,而学校各种条件还没有恢复到当时的水平,因而现在大学招生人数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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