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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清极左流毒 认真改正错误 沧州地委为贾春明彻底平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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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5
第3版()
专栏:

肃清极左流毒 认真改正错误
  沧州地委为贾春明彻底平反
本报讯 据《河北日报》报道:《人民日报》于7月3日发表了《沧州地区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地委彻底平反严重迫害科技人员的冤案》的报道以后,沧州地委组织人员,对这一冤案和原复查情况作了审查,认为前次复查留有尾巴是错误的。7月8日,地委在县委书记和地直机关党员干部参加的落实政策会议上,宣布了彻底平反这一冤案,明确贾春明为地区水利局试验站副站长、助理工程师;对因此受株连的同志和亲属也予以平反,恢复名誉。
贾春明同志参加工作后,先后在河北省水利厅,沧州、天津专区农林局和原沧州地区水利局孙庄子试验站,从事治水改碱的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他的科研成果曾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们的重视。1975年,他认为河北省搞农田基本建设片面强调打深井,布局不合理,取水不分层,只开采不补给,已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和漏斗增多,担心发展下去会出现地下淡水资源枯竭、地面沉降、海水倒灌等严重后果,呼吁省、地领导引起重视。他的建议却被错误地认为是“反对农业学大寨”,“攻击省委、地委领导同志,反对党的领导”,“恶毒攻击党的治水路线,破坏水利建设”,并遭到拘捕。粉碎“四人帮”以后的1977年8月,又加以“坚持反动立场”、“对抗地委领导”、“破坏机井建设”、
“破坏农业科研”等罪名,将其开除公职,戴上“坏分子”帽子,监督劳动。1979年复查,证明原来所谓的“四条罪状”均属不实之词,可是又以“同地委的指导思想在认识上有差距”、“骄傲自满”、“不尊重领导”为理由,给他留下“犯有错误”的尾巴。
沧州地委领导同志认为,这一冤案是“四人帮”极左路线影响下造成的,粉碎“四人帮”三年后复查仍给留尾巴,说明地委受极左路线的流毒是很深的。贾春明同志在治水问题上提出不同意见,本应欢迎鼓励,地委却看成这是“反对省、地领导”,是
“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这说明在地委领导同志的头脑中,家长制、一言堂等封建主义思想的遗毒也是严重的,甚至凭一些未核实的材料就定案处理,是很错误的。地委认为,这一冤案的教训是深刻的,表示要进一步学习和贯彻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政策的步伐,平反纠正一切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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