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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诈骗犯张良忠被判处无期徒刑 支持包庇罪犯的十六名干部受到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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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6
第3版()
专栏:

  大诈骗犯张良忠被判处无期徒刑
  支持包庇罪犯的十六名干部受到严肃处理
本报讯 记者黄昌禄报道:行骗六个省的大诈骗犯张良忠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了无期徒刑。为了整顿党风党纪,中共青海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最近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包庇、支持张良忠进行犯罪活动的十六名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军纪和行政处分。
大诈骗犯张良忠,四川省安岳县人,趁林彪、“四人帮”搞乱全国之机,长期流窜在青海、四川等地,先后冒充国营企业和军事机关七个单位的采购员,大肆进行诈骗活动,共套购和倒卖国家计划调拨物资和部队的各种物资,共价值62万多元,从中骗得公私财物总值25,000多元,汽车5辆(已追回),粮食2,900多斤。张犯在青海活动长达两年半之久,作案甚多,危害甚大。今年3月,已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审理张良忠诈骗案的过程中,中共青海省委责成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查清与这一诈骗案有牵连的人和事,对包庇、支持罪犯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罪犯张良忠于1972年8月孑然一身来到青海,结识了西宁驻军某部助理员刘云。张犯冒充国营企业采购员混进了这个部队,进而又骗取了该部队装备处副处长曹启昌、孙礼明的信任。由于刘云、曹启昌、孙礼明等人的支持,张犯先后从这个部队套购出各种物资价值28万多元,刘云还送给张犯军装和其它军用物品,使张犯得以冒充军队采购员继续到其它单位进行诈骗活动。刘云、曹启昌、孙礼明等人的错误是极为严重的。有关部队给予刘云开除党籍、行政撤职、降一级的处分;给予曹启昌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一级的处分;给予孙礼明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一级的处分。
张犯在西宁进行诈骗活动期间,一直住在西宁市城东区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的辖区内。派出所所长冉元友贪图私利,接受了张犯的请吃送礼,还利用职权,让张犯逃过了公安机关的审查和清理。特别是冉元友已知张犯的真实身份后,仍有意包庇。西宁市公安机关的党政组织给予冉元友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
原西宁市食品公司革委会副主任朱七峰,把国家计划供应商品大批提供给张犯,受到了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的处分。
某陆军医院副政委王志兴贪图小恩小惠,竟用医院的账户先后给张犯借支、垫付款三万多元,并给张犯开出介绍信九张,使张犯利用这些介绍信套购了国家计划供应物资价值三万多元。有关部队已给予王志兴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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