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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制 加强财政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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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7
第3版()
专栏:

  维护法制 加强财政监督
  本报评论员
国务院最近批转财政部两个文件,一个是关于检查核实1979年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另一个是关于财政监察工作的几项规定。这两个文件有一个共同点,都强调维护和加强财经纪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法令和制度,以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林彪、江青一伙所制造的十年动乱,使财经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遭受到严重破坏。尽管近几年来,加强了财经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了不断的斗争,但是问题远远没有解决。这次财政大检查反映出来的大量事实说明,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还相当普遍,而且不少是在一些领导单位、领导干部纵容或指使下发生的。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的严重关注。这次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的两个文件,切中时弊,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法制观念淡薄和纪律松弛的现象,从根本上来说,是林彪、江青一伙反革命长期破坏造成的恶果,但是一些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指导思想不对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不少地方和部门在国家预算计划之外,层层加码,拉长了基本建设战线,扩大了财力和物资缺口,由于财力、物力不足,就去违反财经纪律。这是一些同志违反国家法令、制度而不以为非,做错了事而难以纠正的症结所在。因此,要维护和加强财经纪律,首先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宣传和牢固树立量力而行的指导思想,加强全局观念,带头执行财经制度。
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正在改革体制,下放权限,强调加强财政监督和检查,会捆住人们的手脚,不利于把经济搞活。这种把改革同遵守法制对立起来的看法是不妥的。通过改革体制、下放权限来调动地方、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这是没有疑问的。但这个积极性必须是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计划的积极性,是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的积极性,而不是相反。维护法制,加强财政监督和检查的目的,就是要限制和反对那种破坏党的政策和国家计划的盲目性,限制和反对那种损害全局利益的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和分散主义。应当说,维护法制,加强财政监督同改革体制、下放权限是一致的;越是要把经济搞活,就越需要严格财经纪律,越需要维护法制和加强财政监督。
这次财政大检查,由于各地区各部门作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揭露矛盾,这还只是第一步。开展财政大检查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收回多少钱,更重要的是为了整顿纪律,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群众说得好:“盼检查,检查不处理,不如不检查。”如果我们不能严肃认真地处理检查出来的问题,纠正缺点错误,那就无异于半途而废,广大干部和群众是不会满意的。因此,各地区、各部门的财政监察机构对查出的问题都要一个一个地严肃处理。好的要表扬,错了的要通过批评教育加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乃至实行经济和法律的制裁;特别要为敢于坚持原则而遭受打击报复的好同志撑腰。总之,整顿财经纪律是会有斗争的,但只要我们认真地、持续不断地去抓,就一定会抓出成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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