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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拆“墙”?——从芜湖市两家工厂的焦炭问题看经济管理体制上的弊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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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7
第3版()
专栏:

  谁来拆“墙”?
  ——从芜湖市两家工厂的焦炭问题看经济管理体制上的弊病
最近,记者就芜湖钢铁厂和芜湖联盟化肥厂的焦炭问题作了专题调查。在调查中我们深深感到,按行政办法管理经济,各部门各地区自成体系,分割了国民经济的有机联系,造成极大的浪费。这是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上的一大弊病。
芜湖钢铁厂有炼焦车间,拥有两座焦炉,设计能力为年产焦炭20万吨。联盟化肥厂是用焦单位,按去年的化肥实际产量计算,每年需要16,800吨焦炭。这两家工厂坐落在同一条马路上,中间只有一墙之隔。从钢铁厂炼焦车间出焦口到化肥厂造气车间,直线距离只有500米,从各自的大门进出,相距也只有1,000米。因此,联盟化肥厂使用芜湖钢铁厂的焦炭是最合理、最经济的了。
但是,长期以来,联盟化肥厂的用焦却要到长江以北将近300公里的淮南市或500公里外的淮北市去拉,而芜湖钢铁厂生产的焦炭,除供本厂和江南一些小钢铁厂使用外,又要供应长江以北的安庆、滁县、巢湖地区以至蚌埠市的一些机械工业部门。造成这种不合理状况的原因,就在于芜湖钢铁厂的焦炭是属于冶金部门分配使用,叫“冶金焦”,而淮南、淮北的焦炭属于石油化工部门分配使用,叫“化工焦”。焦炭本身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可以用,但因为企业的归属不同,行业不同,焦炭的供销渠道也就不一样。所以,芜湖钢铁厂和联盟化肥厂虽然近在咫尺,也只得舍近求远。
对这种不合理的状况,两家工厂都不满意。他们算了一笔帐:联盟化肥厂从淮南拉一吨焦,运费8.64元,加上途中周转损耗,去掉灰分杂质,在淮南77.2元一吨的土焦,到芜湖联盟化肥厂入炉时,实际价格已达126.1元,芜湖钢铁厂生产的机焦(俗称洋焦),虽然每吨90元,比淮南土焦每吨价高12.8元,但是如果就近供应联盟化肥厂,1,000米的运输距离,每吨运费只要1.5元,化肥厂用焦的实际价格也只有91.5元。两相比较每吨焦炭便宜34.6元,联盟化肥厂一年就可降低成本50多万元。如果再花上六、七万元投资,在芜湖钢铁厂炼焦车间出焦口和联盟化肥厂造气车间之间,架上一条500米的皮带运输机,那就更方便了,成本还会降低。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两家工厂多年来都亏本的原因之一,就是焦炭供应不合理加大了成本,芜湖钢铁厂设计能力为20万吨的炼焦炉,实际上每年只生产16万吨左右,长期任务不足是它亏本的原因之一。因此,多年来两家工厂都迫切希望能就近供应焦炭。他们多次打报告,提方案,派专人到省里向各自的主管部门请求解决。但是,芜湖钢铁厂从省冶金厅得到的答复是:你管那么多闲事干什么!联盟化肥厂从省石油化工厅得到的答复是:他是他,我是我!
说来也真巧,两家工厂是毗邻,省里的两个厅又同在一座大楼的楼上楼下。可是,不同的行业形成了两个不同的体系,炼焦的原料——精煤也是按行业分配,各自形成一条供应体系,因此,明显的不合理现象,硬是解决不了。
据了解,这种各立门户、自成体系的状况,不仅这两个行业如此,在全国许多行业也普遍如此;不仅在原材料供应上如此,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这是按行政系统管理企业造成的恶果。这种管理体制不是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管理经济,必然会分割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反映在人们思想上,自然会产生“他是他,我是我”之类的看法。芜湖市计委的一位负责同志说,这种状况实际上是“诸侯割据,各霸一方”,是小生产思想在经济工作中的反映。
两家工厂的同志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打破行业界限,把精煤分配指标和焦炭供应渠道按经济活动的合理流向划分就行了。这个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当然有待于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但有关部门如果采取积极的态度,针对现存问题作些局部改革,或者采取一些变通办法,还是可能解决的,也是应该解决的。可是,当记者将要结束这次调查时,却又听说,省石油化工厅为解决江南化工企业的用焦问题,正在芜湖县新建一座年产四万吨的炼焦厂,目前已投资200多万元,估计还要投资100多万元才能建成。石油化工部门在这里新建炼焦厂,而属于冶金部门的芜湖钢铁厂,却有40,000吨炼焦能力在富余着。这不是怪上加怪吗?
这种情况再也不应当继续下去了。然而,谁来“拆墙”呢?
新华社记者 贺昌华 田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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