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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和瑞士签署电台、电视合作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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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7
第6版()
专栏:

  我国和瑞士签署电台、电视合作议定书
新华社日内瓦8月6日电 中国和瑞士之间的电台、电视合作议定书今天在伯尔尼签字。
为期两年的议定书规定,双方将交换电台和电视节目,并为对方在自己国家内制作电台和电视节目提供方便和技术支援。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国驻瑞士大使李云川(代表中国中央广播事业局)和瑞士广播公司总经理莫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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