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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交错林区要搞好三兼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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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8
第2版()
专栏:短评

  农林交错林区要搞好三兼顾
我国森林资源很少,现在不少地方乱砍滥伐的现象相当严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过去,一些国营林业单位,对附近无林或少林的社队和群众的利益考虑不够,社队和群众只有护林防火的义务,而不能分享林业发展的经济利益,靠山不能吃山,靠林不能用林,致使养山护林工作缺少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也是造成破坏森林资源的原因之一。
发展林业要靠以法治林,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保护好现有森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同时,要使身在林区的群众能靠山吃山,从发展林业中得到利益。这两条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因此,靠近社队的国有林区,要照顾到当地周围社队和群众的利益,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充分调动林区社队和社员护林、造林、抚育森林的积极性。
在农林交错林区,社队和群众是发展林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国营林业单位应当充分吸收当地社队群众参加林业生产建设,例如造林、抚育中幼林、采伐、运输、修建林区道路,以及护林防火等等,并逐步采取同当地社队签订合同的办法,把一部分任务包给社队群众去搞,给予合理的劳动报酬,联系劳动成果实行奖惩责任制,对发展林业生产和护林防火有功者奖,造成损失者罚。在发动群众造林、护林的同时,对于集体和群众生产、生活用材和烧柴方面的困难,也要积极帮助解决。使社队群众通过参加国有林区的生产,得到实际利益,壮大集体经济,增加个人收入。
集体和群众感到国家森林的发展,同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关心和爱护国家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就会更高,做到自觉保护山林。这样就能克服或减少乱砍滥伐、毁坏森林的现象。同时,尽快地恢复和发展森林,也是使山区群众逐步富裕起来的一项有效措施。吉林省临江林业局开始这样做了,效果很好。他们的经验,可供各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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