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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中人”——访北京市公证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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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9
第3版()
专栏:

  今日的“中人”
  ——访北京市公证处
最近,记者访问了北京市公证处,几位公证员向记者介绍了“中人”的工作。
所谓“中人”,就是帮助当事者“画押”作证的人。据介绍,以前当人们要买卖土地或房屋时,便立字为据,并请有名望的人在字据上“画押”,以示作证。但这种私人见证,一般只能证明有过这件事,很难起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有作用。后来,逐渐产生了公证制度。十九世纪初叶,法国首先颁布了“公证人法”。随后,许多国家也陆续实行了这种制度。今日我国的“中人”,就是公证机关的公证员,他们是专门从事“画押”作证的职业“中人”。
公证机关,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涉及机关、团体、企业或个人的各种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如契约、合同、委托、遗嘱、财产继承、学历、经历、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一经国家公证机关加以证明,它的效力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北京市公证处是1950年建立的。但在整风反右之后,特别是在10年动乱中,公证工作近于取消。粉碎“四人帮”之后,北京市公证处的工作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从1977年至今年上半年,他们共办理各种公证文书8,800多件。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正在逐步恢复国内公证业务,但大量的是办理涉外公证业务,为华侨、归侨、侨眷、出国留学生和研究生等人员,办理亲属关系、财产继承、婚姻、出生、学历、经历等项证明,也为一些在京工作的外国专家、驻华使馆人员和外国留学生,办理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
北京市公证处现有10名公证人员。他们有的是高等院校法律系的毕业生,有的是从事多年政法工作的干部。他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做了许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受到了各方面的称赞。
去年五月底,暂住美国三藩市的一位华侨来信说,她年老体弱,只身住在香港,很不方便,准备到美国去和儿子一起生活,要求为她办理一份亲属关系的公证书。这位华侨在信中只提供了她1948年在北京时的住址和一个没有说明名字的女亲戚。公证员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那位华侨的女亲戚。经这个女亲戚证明,公证员很快为那位华侨办理了公证书。类似这样难度较大的公证文书,公证处从去年以来就办了40余件。
公证员在实践中感受到公证工作的意义,遇到一些急办的事情,他们不辞辛苦,总是尽量如期办妥。今年5月23日,国家体委代替一个日本珠峰登山队,申请办理在突击主峰时遇难的运动员宇部明的死亡公证文书。因日本登山队次日要回国去,请求将这份骨灰入境的公证文书当日办好。公证员取得各个环节的帮助,按时办好了这份公证文书,受到日本朋友的赞扬。
公证员每个季度主动为从法国归来的一些“老华工”办理一次生存公证书,使他们按期从法国“养老金局”领取养老金。
两年来,我国选派了大批人员出国学习。公证人员按照国际惯例,给这些人员如实地办理了学历、经历、成绩单、出生等公证文书。从去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这类公证文书达千余件,使他们能顺利地赴国外学习。
新华社记者 黄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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