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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青年暑期生活委员会制定 学校暑期生活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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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4
第3版()
专栏:京市新闻

  市青年暑期生活委员会制定
学校暑期生活计划
【本报讯】北京市青年暑期生活委员会已制定各种暑期活动计划如下:
甲、大学活动:根据本会暑期生活方针自订生活计划。各区学园之演讲及文艺、体育活动,大学同学可以参加。为大学放映电影六次。其他活动本会也可给予必要的帮助。
乙、中学活动:内城五个区均成立青年学园。同学们可自愿地参加各项活动:一、青年讲座及电影:每区举办时事政策讲演一次。举办讲演会、座谈会,内容有作品介绍、伟人故事、英雄模范人物事迹及青年修养问题等。每区放映电影六次。二、文化艺术活动:以群众性的活动为主。(一)通过星海大合唱团推动暑期各校的歌咏活动。每区设区团,各吸收三百至五百人参加。(二)邀请各专业文艺团体每周赴各区教舞蹈一次,并适当组织腰鼓、秧歌等活动。(三)在北京业余艺术学校中举办文学、戏剧、舞蹈、美术四个学习班,各吸收学生一百五十人左右参加,每周学习四小时。(四)各区在八月中举办各种文艺活动的比赛、表演或展览。(五)邀请各文工团为同学演出。三、体育活动:(一)在各校原有基础上成立各种球类、田径、技巧、体操、游戏等组织。(二)各区成立游泳队,每周活动两次。(三)八月上旬分区举行球类比赛。八月中旬各区联合举行球类、划船比赛及技巧、体操表演。四、各校或数校联合组织各种时事、历史、无线电等研究会,标本采集、小工艺品制作、滑翔机模型表演等各种学习性的小组活动。五、组织郊外或工厂的旅行参观,及与战士、工人联欢等。
此外,举办海滨夏令营。地点在秦皇岛。活动内容有游泳、海滨游戏、远足、爬山、打靶、晚会等。分七月十五至二十六日,七月三十日至八月十日两批举行。每批以一千人为限。凡中等以上学校的同学,年满十四岁,身体健康,且经医师证明者皆可报名参加。参加者须预先一次缴足来往旅费及膳费共六万二千五百元。
丙、小学活动:一、全市设十六个儿童乐园。期限为三个星期,每星期开放四天。组织三年级以上同学参加。乐园设阅览室、游艺室。各校可根据自己的条件组织歌咏、舞蹈、戏剧、球类、棋类等活动。放映电影,举办晚会、联欢、远足、参观等。二、在劳动人民文化宫举办露营,四年级以上学生参加。进行集体游戏、体操、故事会及放映电影等。共分八批,每批三百人,活动一天,住一夜。
丁、青年服务:设男、女考生招待所一处,为暑期来京投考大学的同学,或来京旅行参观的同学服务。
另外,暑期中各校同学仍应重视学校生产,在各校暑期临时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切实执行京市学校生产委员会对于课余生产问题的决定。
(市暑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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