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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最大的集体所有制百货商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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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09
第7版()
专栏:匈牙利通讯

  匈牙利最大的集体所有制百货商场
  新华社记者 陈学燕
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多瑙河西岸的布达一侧,有一家面积为20,500平方米的百货商场,吸引着国内外顾客。这就是匈全国商业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集体所有制的协作体——“什卡拉”合作社联营百货商场。它的经营范围、商品的品种以及来这里购货的顾客人数,超过匈许多大型国营商场。
“什卡拉”经营的国产和进口的商品约10万种。商场大楼共有4层。底层是食品、蔬菜和各类百货。商场的第二、三、四层楼上出售服装、衣料、家具、电器用品、书籍、摩托车等,品种繁多,琳琅满目。
商场除销售商品外,还从事其它商业活动。为便利顾客,商场还开办照相、修理、理发、洗衣和修鞋等部门。在二楼有个临时托儿所。为让携儿带女的顾客安心购物,婴儿和儿童可临时寄托在那里。半小时内免费,超过时间只需缴纳很少一点托儿费。
“什卡拉”合作社联营百货商场于1976年4月开业,由218个合作社和企业联合经营。其中,包括190个商业合作社、20个合作社联合企业、6个工业合作社、1个农业合作社和1个国营企业。参加这个联营百货商场的每个成员社提供基金至少20万福林(13多福林折合人民币1元),最高额不限。年终,商场按各成员社提供的基金的比例分配利润。企业要分期偿还各成员社的入股基金。
商场进货的程序是,商场所属的生产合作社首先通过签订联营合同,确定各社向商场提供的商品的品种和数量。如内部供货不能满足商场的需要,商场则从国内外有关企业进货。
商场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结合内部的各种经济因素,制订出经营方案。方案得征求政府财政部、商业部和全国消费合作总社的意见,但无需批准。“什卡拉”百货商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各成员社也是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商场的建立、合并、分社、改组、包括制订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均自行决定。商场的权力机构是经理委员会,每成员社派一名代表参加,定期共同研究决定有关商场经营的重大问题。经经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的经理和副经理主持日常工作,经理委员会还选出7人组成监督委员会,监督商店经营管理工作。
同国营商业企业相比,“什卡拉”合作社联营商场主要特点是无需国家投资,商场资金由各成员社集体筹集和通过国家银行贷款。由于它是合作社性质的,因此在资金周转和销售货物等方面较国营企业有较大的灵活性和独立性,这有利于活跃市场和增加企业收入。
在税收和利润分配方面,“什卡拉”集体所有制协作体同国营企业承担同样的义务。即:(1)企业首先向所在地方议会缴全部利润的6%。(2)再从利润中支付贷款中应偿还的部分。(3)按全企业职工人数每人每年扣除750福林作为企业职工的社会福利和文化基金。(4)从剩下的利润中再向国家上缴40%左右的利润税。(5)再从上税后的利润中抽15%作为企业的后备基金。扣除后备基金后剩下的利润,企业有权决定多少用于发展基金,多少用于分红基金。
匈牙利政府重视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认为它在便利群众、满足人民日常需要和扩大商业服务网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合作社经济发展很快,到1978年,匈全国商业系统三万六千五百多家店铺中,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商店增加到19,800多家。其零售贸易额占全国零售贸易总额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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