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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营饭馆“味美馆”生意兴隆 对这家饭店如何看,在上海一些人中有不同反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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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0
第2版()
专栏:

  上海私营饭馆“味美馆”生意兴隆
  对这家饭店如何看,在上海一些人中有不同反映
编者按:“味美馆”顾客盈门,说明上海广大市民欢迎这家私营饭馆的开业;但也有不少人对私人开饭馆是否合法有着不同看法,他们提出了种种问题,有关管理部门也正在考虑采取措施加以“调整”,即要限制它的发展。其实,待业青年陈贵根办饭馆是件大好事,他选择的职业是广大群众所需要、所欢迎的,为什么要加以限制呢?看来,很有必要立个法,保护这些有益于社会的个体工商户。
本报讯 上海第一家由待业青年陈贵根自筹资金开办的“味美馆”饭馆,自7月12日营业以来,顾客盈门,生意兴隆,不少外宾和华侨也前去参观、用饭。
这家私营饭馆有两个特点:一是价格比国营饭馆便宜。他们提取的利润比国营饭馆低10%,菜肴质量也不差,还有冷饮供应;二是服务态度比国营饭馆好。顾客说他们“服务周到,热情招待”。
店主陈贵根,26岁,今年4月申请作为个体户开店经营酒菜业务,6月份经静安区工商局批准。参加筹备的除他本人外,还有他的二哥、嫂子和未婚妻,共四人。他们向亲友借款3,000元,置办了电冰箱、电风扇、方桌、椅子、碗盏等,腾出1间20平方米的自用住房作为店面,自己动手改装。店面很小,只能放4张小桌,16把椅子。根据目前营业状况,这家饭铺每月营业额可达3,000元左右,扣除税收外,每月获利相当可观。
这家私营饭馆能开办起来,主要靠陈贵根的母亲和二哥陈云根。他母亲过去开过私营面饭馆,有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他二哥是位厨师,善于烹饪。
对这家饭店如何看?对私人开店、营业合法化如何看?在上海一些人中有不少议论:
有人认为,私人开店、营业是合法的,而他们的收入却很高,这些人先富裕起来,能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有的人认为,允许自找出路,这比国家包下来好,但个体工商户的规模、范围、管理、政策等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
陈云根现为一家饭店厨师,利用业余时间去参加私营饭店工作,这样做是否允许?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能不能象资本主义国家那样搞第一职业和第二职业?静安区饮食公司的同志说,陈云根“白天象条虫,晚上象条龙”,这对国营企业职工影响不好。(这确实是个问题,要研究解决好。——编者)
有的人还说,这家饭馆实际上是家庭饭馆,性质同个体户、夫妻老婆店不一样,是否应作为个体户看待?房管所同志认为,把住房改为店面,应按营业用房标准提高房租;区税务局同志则认为,该店税收标准不能以个体户照顾,而应作为工商业收税标准,由3%提高到5%,并要加征所得税。
静安区工商局的同志认为,批准他们开店时,以为是一家小点心铺,卖些面条、馄饨之类,不料他们竟大干起来,看来有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对待业青年自行解决就业问题,我们应该支持、鼓励,但有些事搞过头了,也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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