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阅读
  • 0回复

合肥对个体工商户继续放宽政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0
第2版()
专栏:

  合肥对个体工商户继续放宽政策
新华社合肥8月7日电 安徽省合肥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最近采取几项继续放宽政策的措施,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业户搞好经营。
合肥市的个体工商业到今年7月底止,正式批准的已有679户。不久前,合肥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又派出干部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确定继续放宽政策的若干措施,进一步鼓励和扶持个体工商业户。
——在货源供应上,要逐步做到对个体工商业与集体工商业一视同仁,切实安排好货源,享受批零差价。个体工商业户除从批发部门进货外,允许从工厂进货和根据市场需要从外地进货。市里还成立了小百货批发公司,欢迎个体商贩自由选购。
——打破一证一人的框框。凡待业知青和具有一定经营能力或技术专长的退职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均准许经营,发给执照。有些行业一人干不了,可以一人持证,一家人或旁人帮助经营。从事修理、缝纫、小饮食等个体户,对这个规定特别欢迎。
——允许有技术专长的厨师、裁缝、手工匠人在开业的同时,带徒传艺,代培技工。
——鼓励在主要街道上有门面的居民开设店铺。最近,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在《合肥晚报》上,专门登了一个《通告》,号召凡居住在主干道上有门面的居民,可以开设父子店、夫妻店、家眷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允许个体工商业户登广告,挂招牌,包括做霓虹灯,宣传自己商品的特点,和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展开竞争。祖辈几代专做毛笔的个体工商业户罗文林,过去半掩着门做买卖。现在他把店门大打开,并把“罗文林毛笔店”的招牌挂出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