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阅读
  • 0回复

我国传统的商品流通渠道——信托贸易 已在全国大中城市逐步恢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0
第2版()
专栏:

  我国传统的商品流通渠道——信托贸易
  已在全国大中城市逐步恢复
新华社北京电 作为我国传统商品流通渠道之一的信托贸易已陆续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重庆、西安、武汉和沈阳等地恢复,在活跃市场、加速商品流通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信托贸易,是国营商业或集体商业兴办的一种信托批发业务,主要是给工业和商业批发站代销代营代购工业品。它可以打破行业界限,不受专业分工的限制,根据市场需要,灵活运用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等各种形式,多渠道经营。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信托贸易还可以利用价格杠杆进行市场调节。
为了促进信托贸易的开展,商业部在7月25日到31日召开了上海、北京等8个城市信托贸易座谈会,交流了开展信托贸易的经验。
座谈会认为,信托贸易是社会主义商品流通领域的一个渠道,是实行市场调节、把市场搞活、把商品流通搞活的重要办法。文化大革命期间,把信托贸易公司作为“资本主义活动场所”批判,是错误的。座谈会建议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开展信托贸易业务。
座谈会认为,信托贸易在业务经营上,要贯彻以代营为主、以工业品为主的方针,主要是为托销、托购双方穿针引线、搭桥挂钩,搞好服务;根据需要,也可以适当搞点自营业务。在业务经营中,要着眼于挖掘社会物资潜力、增加货源,把工作重点放在搞活物资交流和调剂余缺上。在价格掌握上需要有适当的灵活性,对于象国产的洗衣机、录音机、电冰箱、电风扇、摩托车这样一些耐用商品的价格,可以向下浮动;三类工业品中的小商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有涨有落,上下浮动。信托贸易代理业务的收费应掌握薄利经营的原则,根据交易方式、批量大小、经营难易和付出劳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