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经济建设中一个值得商榷的口号——谈“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1
第5版()
专栏:

经济建设中一个值得商榷的口号
——谈“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陈汉平
“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是毛泽东同志在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当时敌强我弱的客观情况所提出的一条作战方针。我党我军执行了这一符合客观规律的作战方针,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五十年代末,人们把这条作战方针搬到经济建设中来,直到今天,它仍被看作是我们经济建设的一个方针。
辩证法告诉我们: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内在矛盾;不同性质的矛盾,解决的方法也不同。因此,我们有必要把战争和经济建设的矛盾特殊性分别作一分析。
战争的特点是你死我活。作战的对方(敌人)是和我同样有作战能力而且以消灭我为目的的人。只有消灭敌人,才能保存自己。为了有效地消灭敌人,必须集中两倍、三倍于敌人甚至更多优势的兵力。反之,如不集中优势兵力,我就有被敌人消灭之可能。所以,在战争中“集中优势兵力”为客观所必需。
经济建设的特点是:人改造物质世界。和战争不同,在经济建设中,和我们发生矛盾的对方不是人,不是有能力消灭我们的敌人,而是物,是等待我们去建设的建设对象。战争中“集中优势兵力”才能取胜这一必要条件,在这里就不存在。
在经济建设中,当建设对象的规模和其建设周期被确定之后,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和施工装备情况,其所需的人力物力应该是一个定数,在计划预算中相对地可以反映出来。假定计划确定的人力物力是合理的,那末,我们投入和计划相符的人力物力,就适合建设的客观需要了。在这里就没有什么“优势”可谈,因为需要多少就是多少,无所谓“优势”与“劣势”。如不管实际情况怎样,事先就投入超过计划所需的“优势兵力”,则是主观的臆断和作法,这不正是不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一种表现吗?至于经济建设中所说的“优势兵力”,究竟多少算“优势”,是两倍、三倍,还是更多些?大概没有人能对此作出明确的答案。我想总不能把恰好符合客观需要的人力物力说成“优势兵力”吧。可见,在经济建设中,“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这一提法,首先在概念上就是模糊的。
“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被搬到经济建设中来,有其种种原因。在一定时候,为了在基本建设中,在生产中,保证最必需的项目上去,在一定意义上使用这个提法是可以的,也是起了积极作用的。但是,决不能把特殊情况下的东西当做普遍的东西去对待。
五十年代末的大办钢铁,可谓“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典型。全国各行各业抽调千百万劳动力进行“钢铁会战”,在钢铁战线上的兵力可真是“绝对优势”了。其结果怎样,我们大家是记忆犹新的。在农业上片面推行“以粮为纲”的方针,在农田基本建设中动辄搞什么“大兵团作战”,也是一种变相的“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具体体现。这是建国以来付出了巨大代价的教训。实践证明,“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这一口号,在经济建设的实际工作中,是不宜采用的。
这个口号,给人以这样的概念,即:为了确保一个建设项目(尤其是关键性项目)的完成,投入超过计划所需(有时是数倍)的人力物力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因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嘛。在这一口号的掩盖下,某些领导同志不深入细致地抓经济计划、劳动力、原材料使用等问题,而是借口关键项目,漫无边际地向国家要人要物。多年来,正是这种工作方法,给我们的经济建设事业,造成了多么巨大的浪费和损失!现在应该是彻底改变这种工作方法的时候了。
经济建设是一门科学。科学是以客观规律为依据的。它应该以严密的、而不是似是而非的结论来指导实践。我们应该下苦功研究经济建设的整个过程,从中发现其固有的合乎客观实际的规律性的东西。不能形而上学地套用一些现成的公式或与经济规律不相干的结论。这样才能减少盲目性,提高自觉性,胜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使我国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