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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 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 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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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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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
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
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中共中央8月2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了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这就是: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实行在政府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劳动就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这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了重大作用。粉碎“四人帮”以后3年来,全国安排了约2,000万待业人员,仅去年一年就业人数就有900多万,成绩是非常显著的。会议回顾了上述情况后认为,我们的劳动就业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在生产关系上,多年来不适当地强调集体经济向国营经济过渡,小集体向大集体过渡,压制乃至取消个体经济。同时,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劳动制度上,对所有城镇劳动力采取了由国家包下来统一分配的办法,而实际上又包不起来,统不了。由于这些原因,再加上劳动计划与整个国民经济计划脱节,教育制度与劳动制度脱节,造成了年年有大批需要就业的人等着国家分配,相当大量的生产和服务事业无人从事,许多单位人员过剩,机构臃肿,劳动生产率无法提高。
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指出,要从根本上扭转上述状况,必须对我国经济体制包括劳动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并且有步骤地改革现行教育制度。要根据国家的总体规划,在控制大城市人口的前提下,逐步做到允许城镇劳动力在一定范围内流动;要逐步推行公开招工、择优录用的办法;要使企业有可能根据生产的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动力,劳动者也有可能把国家需要和个人的专长、志向结合起来,选择工作岗位。在解决劳动就业问题上,要解放思想,放宽政策,用正确的政策,充分发展国民经济,广开生产门路、就业门路、就学门路,打破劳动力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老框框,实行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一些地区的代表在会上介绍的经验也证明,只要思想对头,政策对头,办法对头,就业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会议强调,在解决今后几年劳动就业问题时,要大力发展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适当发展不剥削他人的个体经济,发展服务业、建筑业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主要的就业门路有:一、大力扶持兴办各种类型的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合作社和合作小组。二、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待业青年办独立核算的合作社。三、在城镇郊区发展以知识青年为主的集体所有制场(厂)、队或农工商联合企业。四、鼓励和扶持个体经济适当发展,一切守法的个体劳动者,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五、某些行业或工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革用工制度和工时制度,例如在纺织行业中实行的“四班三运转”每天工作六小时的制度。六、改革中等教育制度,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逐步地把一部分普通中学改为职业学校,同时要广开学路,吸收待业青年参加各种职业技术学习。七、建立劳动服务公司,担负介绍就业,输送临时工,组织生产、服务,进行职业教育等项任务,并使它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上调节劳动力的一种组织形式,起吞吐劳动力的作用。
会议由万里同志主持。他在会议总结发言时指出,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条件差异很大。在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时,对于劳动就业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具体解决,不能强求一律。只要是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四化建设的就业门路,就要大胆地开辟。
出席会议的有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知青工作部门及部分市、县的负责人共3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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