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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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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3
第1版()
专栏:社论

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
劳动就业问题是一件全国性的大事。建国30年来,我国劳动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现在,职工人数比解放初期增加了5倍多。粉碎“四人帮”以后,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努力下,使多年来积累下的城镇待业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3年来全国共安排了约2,000万人就业,对促进安定团结、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劳动就业工作还存在一些非解决不可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下很大的决心,拿出很大的精力,动员各行各业以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积极而又慎重地把这项工作抓紧、做好。
我国目前所以存在劳动就业问题,原因很多,涉及经济体制、人口布局以及教育制度等许多方面。在劳动制度上统得太多,限制太死,使劳动就业的路子越来越窄。特别是十年浩劫,使生产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结果一方面,需要就业的人员增加了,另一方面,吸收就业人员的能力又相对地小了。再加上城镇人口急剧膨胀,这就使劳动就业问题更为突出。
劳动就业问题的解决,根本上取决于生产的发展。通过调整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建立新的较为合理的经济结构,在建立某些技术先进、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和部门的同时,大量发展容纳劳动力较多的行业和部门,如轻工业、纺织业、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以及建筑材料工业和建筑业,这是安排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这样做不但就业量可以大大增加,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还将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经济优势。但是,这有赖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全面调整和改革,需要经过较长时期的艰苦努力。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向这一方向前进。
当前,解决城镇劳动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实行在政府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在这个方针指导下,要大力发展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适当发展不剥削他人的个体经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附属部分,是一种必要的补充形式。过去我国经济体制的主要毛病,是没有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国营经济、集体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而是不适当地强调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限制乃至消灭个体经济。这样,劳动就业的许多门路就被堵死了,剩下的只有国营企业和带有国营性质的“集体”企业,而对国营经济又由国家一统到底,城镇劳动力只能由国家包下来统一分配,造成待业人员对国家的依赖,失去了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的可能性和积极性。结果,一方面年年有大批需要就业的人员等着国家分配,有人没事干;另一方面又有相当大量的生产和商业、服务业无人从事,有事没人干。这不仅影响了就业,也给人民生活造成极大不便。这种状况必须彻底改变。从目前国营企业的情况看,不少单位人员明显多余,今后一个时期,所能安排的劳动力数目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须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充分调动地方、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广开生产门路、就业门路、就学门路。应当指出,把过去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限制、改造的一些办法用之于今天的集体经济,不利于发展生产和劳动就业。现在,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冲破旧的框框,改革不适应生产发展的旧制度,在税收、贷款、物资、口粮、劳动保护条件等方面给以积极扶持,促进其发展。这是经济改革中的一个大的变动,一个大的和长期的政策。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集体所有制有许多优越性。由于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把个人收入和企业经营效果直接挂钩,避免了吃“大锅饭”的弊病,更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保持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具有勃勃生机。过去,那种瞧不起集体所有制企业,甚至集体企业的干部和工人也觉得低人一等的不正常现象,是人为造成的。今后,对集体企业应当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在经济上不搞平调,积极帮助集体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允许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基本相同,搞得好的集体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前提下,工资福利可以高于全民企业。这样,才能使集体企业更快地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门路。
去年以来,许多地区发展了一些待业青年自愿组合、自筹资金举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这是在党和政府支持下,劳动群众自己创造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举办这种合作社和合作小组,对于改善所有制结构,活跃经济,扩大就业门路,满足人民多方面的需要,都有重要意义,应当大力提倡。不少城市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和远离城镇的大、中企业,利用自己的条件,积极扶持兴办集体企业,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问题,起了积极作用,应当总结好的经验,支持其发展。但是,我们既要讲需要,讲条件,也要讲效果,不能硬压任务,搞“包干就业”;同时要防止无偿占有国家设备、物资,不能一切依赖国营企业;也要防止国营企业对这种集体企业的平调。解决就业问题,“条条”与“块块”要主动协商,互相配合,同心协力,把这件事情做好。
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个体经济将起积极作用,应当适当发展。在十年浩劫中,个体劳动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资本主义尾巴”横加批判,大砍大杀。这是完全错误的。现在应该为他们恢复名誉。宪法明确规定,允许个体劳动者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象夫妻店、老师傅带一两个徒弟或带自己的孩子,生活来源主要靠自己劳动,这样的个体经济不能算剥削人,是允许存在的。当然,个体经济发展起来之后,也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只要制定一些法规和条例,加强管理,是能搞得好的。
解决劳动就业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条件差异很大,即使一省一地之内,情况也不尽相同,而且劳动就业问题涉及的面很广,政策性很强,情况也相当复杂,在解决这些问题时,一定要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不能强求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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