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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造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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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4
第8版()
专栏:

为社会造才
金为华
读《鲁迅日记》,自1928年5月16日起,开始出现徐诗荃的名字。直至1936年7月2日,在这8年的时日里,徐诗荃来鲁迅家60余次,鲁迅会见他40余次,鲁迅给他的书信计70余封。尤其引人注目的是1934年,从1月至12月12日,鲁迅为徐诗荃向《申报·自由谈》编辑黎烈文等介绍、转寄稿件50余次,多达100余篇。这个徐诗荃,鲁迅在他身上花了若许心血的,是个什么人呢?
看许广平的回忆文章《鲁迅和青年们》,找到了答案。原来是鲁迅主编《语丝》时,一个不识的投稿青年,后来就托鲁迅为他介绍稿件。“但条件很奇特:不能将原稿寄出发表。据问他什么缘故,却说他仿佛觉得处处有人在监视他,稍一不慎,即有丧身之虞。这么一来,先生只好设法给他抄录副稿寄去。起头先生是嘱我抄的,抄好之后,先生附一函寄给编者,……可是我们自己工作有时很忙,如果我没有功夫,那么先生也得替他抄好寄去。但这对他还是不满意。有一次,他竟要求每篇换一个抄写者。”于是,鲁迅先生又得替他想办法。
读到这里,不觉感到这位青年不通情理之甚了。正是抱着对这位青年无理要求的不满,再三再四地细检鲁迅的日记,却是着着实实地对鲁迅先生产生了难以形容的敬意。
“那么,先生为什么这样不辞劳苦,愿为他‘抄录’呢?”许广平答道:“这因为凡有可造之才,不忍其埋没”。从许广平的回忆得知,徐诗荃“颇深世故,能言人所未言”。就是为这,为了尽可能给社会添一个人才,鲁迅亲自为这个青年复抄、转送稿件100余件,屡月经年,拳拳之意,感人之意何其深!“不忍其埋没”之情又何其切!
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这位提出无理要求的青年,在思想意识和治学态度上,还是与鲁迅“意见相左”的:他曾劝鲁迅参禅悟道,“少争闲气”;“而自处复老气横秋,殊少青年凌厉之态”。鲁迅在给人介绍、转寄徐诗荃的文稿时,曾明白指出:“(此公)文体,与我殊不同,思想亦不一致”。在鲁迅是本来觉得这样的人,是未可亲近的,“但先生并不做统制思想的工作,自己尽管有所不同,而他人另有所见,也未便埋没,故仍予介绍文稿。”
为了给社会造才,不因年青人之不完全,不因与自己的意见相左,甚至不因他有可厌之一面,仍然不埋没其点滴光彩,为促其“稍加移易,积极为人”,宁肯牺牲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甘愿做青年人的牛马。这就是鲁迅的精神感人至深之处。
这种爱才、惜才、为社会负责的云水胸襟,和忍辱负重、任劳任怨扶植后辈、为社会造才的孺子牛风格,是多么值得今天我们担负着培养新才的部门以及所有的老干部、老专家、老学者、老工人……来一番深思啊!在培育人才上,这两方面不可缺一。没有云水胸襟,难以为其事;没有孺子牛精神,不能成其事。有些地方、有的单位人才为什么迟迟地出不来?领导人和人事部门用旧眼光看人,论资排辈,习惯于用老一套办法挑人选贤,忽视了或者看不到也有必要从知识分子队伍中去选拔,此可谓失之于眼光过浅,缺了一点高瞻远瞩的气魄;在培养、使用上,只有一般号召,却无具体措施,雷声惊天,雨点稀稀,说是传帮带,但舍不得花气力,此可谓失之于作风太浮,缺了一点自我牺牲的精神。
如果我们各行各业的负责同志,既象鲁迅那样不计私利,“不忍”人才之埋没;又象鲁迅那样甘为“人梯”,必至力尽而后已,那就可以断言,千万个在四化建设中大显身手的精兵能将,就必将破土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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