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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厂黄金盗窃案犯伏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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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5
第4版()
专栏:

一○九厂黄金盗窃案犯伏罪
主犯杜晋燕被判十二年徒刑此案暴露了该厂领导思想麻痹、企业管理混乱等问题。中国科学院责成他们从中汲取教训
本报讯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西城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盗窃黄金案。主犯杜晋燕于8月14日由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伙王南生、王冬冬、秦军,经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其余成员已由公安机关分别给予强劳和劳教的处罚。
去年1至4月份,中国科学院一○九厂工人李振亚先后盗窃生产剩下的碎金110多克;9月13日,该厂工人杜晋燕策动另一工人许锡迎盗走金板一块,重453克;10月中旬,杜晋燕又趁中午车间无人的机会,盗走碎金条750克。3人先后共盗窃黄金1,300多克。这些黄金经过其他人转手倒卖,有一部分流出国外。
黄金,是这个厂生产需用的一种原料。该厂对黄金的领用长期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实际用了多少,合理消耗多少,应当剩余多少?没有人过问,这几年黄金损耗数字惊人。工人常常把生产用剩下的边角余料存放在工作台抽屉里;有的领来的大块金板不用了,也不及时交回,长期存放在工作间里。工厂领导对于黄金的实际消耗情况,一直心中无数。这就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据犯罪分子杜晋燕交代,他之所以胆敢多次盗窃,就是“因为车间管理得特别松,我认为不会出事,所以盗窃的数量越来越大”。该厂车间领导干部说:“以前我们只想黄金系贵稀金属,一是没人敢偷,二是偷了也卖不出去。”因此,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有这么多的黄金被盗,这个厂的领导竟毫无察觉,直到破案以后,才大吃一惊。
黄金盗窃案破获后,中国科学院责成一○九厂从中吸取教训。目前,厂领导根据科学院的指示,已经对贵稀金属的使用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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