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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京郊名牌果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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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6
第2版()
专栏:工作研究

大力发展京郊名牌果品
首都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牌果品,如香甜可口的良乡栗子,皮薄个大的北京核桃,别具风味的京白梨、大盖柿,做冰糖葫芦、金丝蜜枣用的红果和小枣,色香味俱佳的玫瑰香葡萄,还有北山大扁杏仁、樱桃、草莓等等。最近,北京市农业科技人员和县区从事林果生产的同志在讨论中央书记处关于北京市工作方针的四条建议时,认为京郊山场大,果树资源丰富,应当扬长避短、发挥优势,赶紧把名牌果品大力恢复、发展起来。这样既可繁荣首都市场,又可争取外汇,还可使农民增加收入,真是一举数得。
目前,这些名牌果品越来越少,有的几乎从首都市场上绝迹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前些年在极左思想影响下,把林果当作了“杂耍”,甚至作为“资本主义倾向”来批。不少地方违背自然规律,片面强调“以粮为纲”,以致出现了“果农不吃亏心粮”等错误口号。结果有些果产区毁树造田,弃果抓粮,造成果品连年减产。
由于将名牌果品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经济政策没有很好地落实。如昌平县黑山寨公社辛庄大队、怀柔县沙峪公社和黄坎公社都是有名的栗产区,社员口粮标准都低于全县的平均水平。有关部门规定,集体交售核桃所得奖励油,每年每人最多不得超过3斤,因而造成有些社队把本来可以多向国家交售的核桃分给了社员。
收购制度和价格政策不合理,也使一些名牌果品遭了殃。以往对待名牌果品,是“多了砍,少了喊,不多不少没人管”。结果,造成严重损失。
根据上述情况,北京市农业科技人员和县区从事林果生产的同志建议:
——根据区域规划的要求,真正做到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再不能干那种毁林种粮,得不偿失的傻事了。要建立一批果品生产基地,推广优良品种,国家在物资上给予一定扶持,加强综合管理,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广。
——认真落实各项经济政策。保证果农口粮、口油标准不低于邻近余粮队。奖励粮、奖励油,应按规定交售多少,奖给多少。一斤核桃或栗子在国际市场上可换十斤左右小麦。建议在干果现行收购价格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补贴,以激发农民生产干果的积极性。
——林果科研工作要密切联系生产实际。目前值得注意的倾向是科研人员愿搞新品种培育,不愿搞栽培和病虫害防治方面的研究。因前者容易出成果,而有成果就有奖。著名的密云西田各庄小枣因得枣疯病,已经绝种,北京红枣最高年产量达1,000万斤,也因枣疯病未能及时研究、防治,去年猛降到48,000斤。
——要建立、健全林果科研、技术推广机构,社队技术队伍要相对稳定。
——对各县区濒于绝种的名贵果树种,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设法保护和抢救。
新华社记者 朱继功(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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