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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全国高校进行新的院系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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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6
第4版()
专栏:关于教育工作的讨论

建议全国高校进行新的院系调整
上海复旦大学 朱文华
我认为目前我们似可对全国高校进行一次新的院系调整。
1952年,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教育部曾经进行过一次以华北和华东两大行政区为重点的全国性院系调整。解放初期,我国高等教育的体系和布局是很混乱的,院系重复的现象比较严重。显然这是不能适应新中国文化教育事业和建设事业的发展的。因此,在当时的条件下,按照以培养工业建设干部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总方针来搞院系调整是必要的。它对于发展新中国的高教事业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当时进行的院系调整,由于较多地从政治上考虑问题,未能很好地考虑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因此也产生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削减了我国本来就不很多的高等院校的数目,特别是不适当地撤销了一些综合性大学。刚解放时,全国(除台湾省外)共有高等学校191所,其中大部分为分设各学院的综合性大学。院系调整后,虽然在校学生总数有所增加,但高等学校的数目相对说来就减少了。例如:复旦大学在院系调整时,合并了上海和外地的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系科,其中有8所合并后被撤销了。从全国情况来看,在院系调整时被撤销的高等学校,主要是综合性大学,其中有不少还是建校较早,事业上也较有基础,并且在国内外尚有一定影响的学校,如燕京大学、辅仁大学、金陵大学等等。建国30年来,我国的综合性大学发展缓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原因。
二、使一些高校丧失了原有的特色。旧中国高等院校总的说来水平不高,但由于广大爱国师生的共同努力,也有一些学校办得较好,并且形成了特色。但是院系调整时对此考虑不周,致使不少学校调整后失去了特色,这对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和科学事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例如清华大学,原来分设文、理、法、工四个学院,经过院系调整,成为多科性的工业学校,这就使得它原有的文、法等学科的较有基础和成效的特色失去了。
三、不适当地取消了一些系科设置。在旧中国的高等学校中,相对说来商科(商学院)比较多,具有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但在院系调整时,却大都并入文理科综合性大学的经济学系或财经学院,这就明显地给商科的发展带来影响。又如在院系调整前,一些高校的商学院或工学院中,曾经都设有工业管理或工商管理系(如交通大学、暨南大学等),经过院系调整,这一系科基本上被削减了,以致管理学科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最薄弱的环节甚至是空白点。
四、从整个院系调整后的情况来看,重理轻文的局面事实上形成了,除了属于干部学校性质的中国人民大学外,全国就没有一所文科大学。文科设在文理科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后,往往使文科的发展遭到理科发展的排挤。
五、同一类型的学校,在系科和专业课程的设置方面也有雷同。于是,在某些时候竟发生了国家对某些系科和专业的毕业生的安排发生困难的怪现象,浪费了人才。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改革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落后状况,从四化建设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发展高教事业,对现有的高等院校再搞一次新的院系调整,看来是完全必要的。当然,再搞一次新的院系调整,决不是完全恢复1952年的院系调整前的高校的布局和原有建制,而是在吸收前一次院系调整的经验教训和对现状作周密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四化建设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的要求,合理地调整我国高等教育的内部结构,使之形成一种既能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又有进一步发展余地的新的高等教育体系。
我觉得,再次调整院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现有的文理科综合性大学可以实行文理分校或同校中文理分院。
二、建立新的多科性或单科、专科性的文科社会科学学院。
三、在有关院校新设新的系科,如管理科学、科学学、未来学等。有些在1952年院系调整时被撤销的系科如社会学、伦理学等应考虑恢复。
四、调整文、理、工、商、法等院校的比例。相对说来,理科应在保证质量、保证重点的基础上控制发展。
五、扶植和加强农学院。
六、各高校的系科设置应有所侧重,不必求全,也不必强求划一。
七、允许试行不同学制,包括在同一学校中实行不同学制。
八、在课程设置方面,应压缩知识陈旧的课程。正确理解基础课的含义,不要把理科中的某些经典理论和文科中的某些学科史,当作基础理论课而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
总的说来,进行新的院系调整要抓住三个根本性的问题,这就是:
(一)克服重理轻文的现象;(二)便于加强对高校的领导和管理;(三)保证学校的自主权,使之有进一步发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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