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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的议会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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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16
第7版()
专栏:南斯拉夫通讯

活跃的议会生活
本报记者 黄炳钧
议会与联邦执委会的关系
7月31日,南斯拉夫联邦议会举行了今年夏休前最后一次会议。会上通过了今年收支平衡和外汇平衡统一方案的决定和确定联邦所需外汇经费的决定,从而结束了长达7个多月的协商和讨论。早在去年年底,联邦执委会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但议会没有通过。为了不影响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根据联邦宪法,执委会提出了关于临时措施的法律,经联邦主席团通过后实施。但是特殊情况下采取的行政干涉措施不能替代自治基础上的民主协商。因此,从今年年初起,议会继续对该法律草案进行讨论。最近,各共和国、自治省议会开会,决定接受联邦执委会的建议为进一步协商的基础。最后,联邦议会中的共和国、自治省院通过有关决定,同意今年外汇收支赤字不超过20亿美元,为此确定出口必须增加34.9%,而进口只增加0.2%。显然,要达到这个指标,今后5个月内全国上下需要作出极大努力。
这一问题讨论和决定的过程反映了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议会和它的执行机关——执委会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体现了各共和国、自治省在解决重大问题中民主协商的原则。
联邦议会同联邦执委会的关系是协调的。但这不等于议会可以不经认真讨论而接受执委会的任何建议。在议会生活中,上面讲到的这种事例,并不是绝无仅有的。去年年底,联邦执委会提出今年的联邦预算。联邦议会未予接受。最后通过的是经执委会重新修定的数字,比原来减少了3%。
议会的组成和机构
有关经济的问题一般在联邦议会的共和国、自治省院内协调各自立场,最后通过决定或法律。该院共有代表88名,共和国各派12名,自治省各派8名。这些代表必须是共和国、自治省议会的代表,他们在联邦议会里反映自己议会的立场。
南斯拉夫联邦议会共设两个院。除共和国、自治省院外,另一个是联邦院,由220名代表组成,共和国各派30名,自治省各派20名。
联邦院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联邦法律,确定国内政策的基础和对外政策,制定社会政治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条例、文件等。
当前联邦院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讨论南斯拉夫宪法某些条款的修正草案,以便彻底贯彻集体工作、集体负责和集体决定的原则。最近提出的修正草案建议:官员最多只能连续当选或被任命两次;联邦议会主席、副主席和两院主席今后任期均为一年等等。
共和国、自治省院也好,联邦院也好,一般是每月开会一次。月初,两院主席分别召开各工作机构会议,确定要讨论的问题,并定出开会的日期,代表在开会前半个月至一个月,至少会前8天,收到要讨论的文件,以便研究和确定各自的立场。
议会对国家机关的监督
联邦执委会经常向联邦议会报告自己的工作。这被看作是议会在政治上对其执行机关实行的一种监督。在今年前7个月内,议会代表听取了内务部长、外交部长和联邦合作社联合会主席等人的报告,执委会先后就实现今年的发展计划将采取的措施和活动、联合劳动法贯彻情况、经济稳定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等向议会作了报告。
在讨论这些报告的过程中,代表们在肯定执委会工作的前提下,经常对执委会和部长们提出质询,要求提供情况,甚至进行尖锐的批评。在7月的一次会上,代表们在讨论执委会关于经济政策问题的报告时,提出要了解市场上长期短缺洗衣粉的原因。市场和价格部长作的答复不能令人满意。经一名代表提议,其他代表的支持,将该问题列为当天议程上的特别议题。有的代表批评部长在回答问题时没有提供任何数据来说明何时和怎样解决某些消费品短缺的问题。另一位代表说,南斯拉夫有20万吨糖的储备,但商店里没有糖卖,这是耻辱。甚至提出,有人不去有效地解决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是制造不稳定气氛。代表们对部长的再次答复仍感不满,要求执委会向下次会议报告各种短缺商品的情况、原因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这里人们看到的是一种新型的代表团制的议会。代表们以各自的代表团为基础,代表全南斯拉夫2,200多万人民的意志,履行宪法赋予他们的当家做主的权利。南斯拉夫议会的活动是活跃的、丰富的,并在国家生活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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