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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群众利益 管好护好森林——从事森林管护工作的同志谈体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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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0
第2版()
专栏:采访札记

重视群众利益 管好护好森林
——从事森林管护工作的同志谈体会
最近,在林业部“三北”防护林建设局召开的水源涵养林区、自然保护区汇报座谈会上,许多从事森林管护工作的同志向记者谈起森林管护工作的体会时说,要制止林区的乱砍滥伐现象,不仅要有一整套保护森林的法令和规章制度,而且还要重视林区群众的利益,把造好林、护好林同这些群众的衣、食、住、用等物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如果不这样做,对林区群众仍是限制、防范的多,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少,把林业部门和林区社队、护林效益和群众利益对立起来,那末林区群众的护林积极性会受到伤害,管护工作就搞不好。
据了解,宁夏六盘山林区有二十一个公社的四百多个生产队,人口约七、八万人。长期以来,这里群众生活十分困难,又无煤炭开采,集体和社员个人烧柴、盖房、制做小型农具和生活用具所需木料均靠林区。过去林管所为了保护林区,采取种种防范措施,限制群众入山,但是哪里限制得了?因为社员的困难得不到解决,管林护林又无利可图,所以毁林事件反而有所增加。近五年来,这个林区被私自砍伐的椽材以上树木达二十八万多株,去年盗伐树木的案件比前年增长了百分之五十。
陕西省乔山、黄龙山两个林区,从六十年代起,就注意把保护森林和林区群众利益结合起来。他们明确规定:林区社员每年有百分之三十的户可以按每户零点三立方米的标准享受自用材,每个生产队每年可享受三立方米的集体用材,上述木材不收钱,只需交纳育林费。平均每亩林地仅花一分七厘钱;划给社员一部分荒山营造烧柴林。延安地区的志丹、安塞等八个县去冬今春给社员划了荒山二十一万亩,今春就造薪炭林十二万六千多亩;零星小片的国有林,国家与附近社队签订合同,社队可以在所管理的林内进行采种、砍柴和搞副业。合同规定管护好的,经批准可以间伐少量自用材,以资奖励;管护不好、发生乱砍滥伐或森林火灾的,酌情赔偿损失或依法处理。同时,林区还规定,要积极组织林区社队、群众参加林业生产和多种经营。乔北林业局所属八个林场,从今年四月到七月,就组织林区二十六个民工队的二百多社员,开展小径材加工利用,生产了包装箱、床板、桌子、小案板等小型木器一万三千多件,使社队和群众增加收入五万多元。由于林区群众得到了实惠,懂得了管好护好森林对自己有好处,乱砍滥伐现象减少了,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更高了。现在,这个林区的森林面积比六十年代初期扩大了五百九十万亩,木材蓄积量增加一千六百多万立方米。
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说明,问题不是群众没有护林的积极性,而在于制定政策时是否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实践证明,只要放宽林业政策,给林区群众以实惠,切切实实地解决林区群众烧柴等困难,护林工作就一定会大有起色。新华社记者梁振亮
(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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