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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县级直接选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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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0
第3版()
专栏:答读者问

什么叫县级直接选举?
县级直接选举,是指县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县各选区的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我们过去的历届选举,都只是乡(后来是人民公社)、镇、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才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县一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则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我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新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公社、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新选举法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这是我国选举制度逐步走向完备的重要步骤,也是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的重要措施,是我国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直接选举比间接选举有更多的好处,便利选民直接挑选自己信任的人在国家政权机关中以代表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在其任期内同原选区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接受选民的监督;选民充分了解和熟悉代表,较容易地向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代表直接对选民负责,向选民报告工作,并及时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号召、指示传达到群众中去。这样,通过直接选举,能使人民增强国家主人翁感,把代表直接置于选民的督促和监督之下,不断加强他们的责任感,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和提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
此外,还必须说明的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同时在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方面也不平衡,有的地区交通还很不发达,而且目前还缺少必要的经验,因此,在现阶段还不可能在全国各级都推行直接选举。
张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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