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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历史文献的本来面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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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2
第5版()
专栏:

保持历史文献的本来面目
王贵秀 王谦宇
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著名活动家在他们一生中所写的著作,所作的报告,所起草的决议、文件等等,不仅记录了他们在不同时期的思想,而且反映了党的实际活动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都是重要的历史文献。如何对待这些文献,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在编辑出版或重印这些文献时,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别的什么人或后人,都必须采取严格的科学态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尊重历史,忠于原作,而不应当任意修改和增删。
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给我们树立了榜样。他们在出版或重印自己的著作时,不管事隔多少年,也不管情况发生了多大变化,总是力求保持原稿或原作的本来面目。例如,1848年问世的
《共产党宣言》,以后用各种文字出版,都没有对原文作什么修改。在1872年的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不管这个纲领在有些地方如何“过时”,如何“不完全”,“但是《宣言》是一个历史文件,我们已没有权利来加以修改。”在出《宣言》1883年德文版时,马克思已经逝世,恩格斯说:“在他逝世以后,根本谈不上对《宣言》做什么修改或补充了。”又如,当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还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时候,列宁在自己的著作中曾引用过他们的不少言论,并对他们说过不少赞扬的话。但是,列宁在以后重新发表和出版自己的旧作时,并没有因为他们成了机会主义者而修改自己的旧作,删掉这些引文和评语,更没有因此而抹掉他们的名字。又如,斯大林在20世纪初的某些早期著作,其中有些论点是不成熟的,甚至是错误的,但在1946年收入《斯大林全集》第一卷时,作者并没有因为事隔40年已被实践证明不正确而修改原作,只是在《作者第一卷序言》中作了如下声明:“为了理解和恰当地评价这些著作,应该把它们看做一个年轻马克思主义者的著作,一个还没有完全成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著作。因此,这些著作中自然还留下老一辈马克思主义者某些后来显得陈旧了的论点的痕迹,这些论点以后都被我党纠正了。我指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土地纲领问题,一个是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条件问题。”(《斯大林全集》第1卷第7页)
当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时也对自己的旧作进行某些修改或补充。这种“修改或补充”,大致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在不影响内容的情况下,对原文作某些纯属文字上的改动。第二是根据新的实践经验和科学的新发现,对内容作适当的修改或增补。但是,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多半是采取“序言”、
“导言”或“注释”等形式进行的,而并不改动原文。对原文有所改动的,往往用某种标记加以标明,即使是纯属文字上的个别改动,也不例外。例如,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出版时,只对原稿的某些语句作了修改,“其他地方都按手稿排印”,恩格斯还为此专门写了序言,告诉读者:“凡是在对内容没有影响的地方,我还是把一些针对个别人的尖锐的词句和评语删掉了,而用省略号来代替”,“由于出版法的缘故,有些语句只用省略号暗示出来。凡是我不得不选用比较缓和的说法的地方,都加上了括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在内容方面作某些修改或增补的,往往只限于对原来所主张的观点,叙述得更加完备一些,表述得更加清楚一些,而不是更改原来的观点,不是用当时还没有形成而只是在以后才形成的观点代替旧作中的观点。
对于论战性的著作,无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是列宁和斯大林,他们更是严格遵守文字论战的“规则”:既然对方不能修改什么,自己也就不作任何修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第三版序言中就十分郑重地谈到了这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这样严肃地对待自己的著作,这样始终不渝地遵守“文字论战所应遵守的一切规则”,不仅体现了他们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而且表明了他们政治上的严肃性。
但是,应该承认,我们在相当长的时期以来,在某些方面,并没有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历史文献。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编辑出版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活动家的著作时,往往对原作大增大删,甚至对原作的重要观点和提法进行原则性的修改,把当时还没有形成而只是在后来才形成的观点变成了当时的观点,而且不加任何注释和说明,或者仅仅在出版说明中作一个笼统的交待,而不具体说明哪篇文章作了修改,作了什么样的修改。二是原作中所涉及的人,只要以后出了问题,或者被认为有问题,往往就要修改事实,或删去他的言论或名字。所有这些,都是不科学、不郑重、不严肃的。
历史经验证明,这样做的后果不好。首先,任何著作都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过若干年以后,思想变了,就去修改旧作,把后一阶段的思想当作前一阶段的思想,这样一改,作者的思想发展线索就被搞乱了。尤其是对于作为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和党的历史文献的著作也这样修改,就会使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党史的研究难以进行。其次,伟大人物的思想也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他们的著作免不了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如果在以后出版或重印他们的著作时,都要把其中的错误不声不响地改正过来,那就必然给人以一贯正确的印象。这就等于说伟大人物的思想是不依赖于实践的,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这种做法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后果就将不堪设想。
现在,我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等同志已经离开我们,他们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精神财富——文章、报告、演讲、书信等等,需要编辑出版,其他许多健在的老同志也有很多著作应该编辑出版,这是一项重要的思想建设。为了以科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认为,以下几点是需要加以注意的。
第一,选编《选集》、《文集》,应当按照作者的思想发展脉络,将其各个时期或每个专题的代表作选入,而不应该完全按照我们今天的需要进行取舍。如果单纯或主要按照选编时的需要取舍,那就不可能反映作者的思想发展和基本观点,而且势必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所选的著作,今天看来似乎是“站得住的”、“适合需要的”,明天形势发生变化,就会变得“站不住脚”、“不适合需要”。
第二,编入《选编》、《文集》或《全集》的著作,一般不必也不应该作什么修改和增删。不仅不应该把著作写作时期没有发生而只是在后来发生的事情硬塞进去,就是原作中所涉及的人物、事件和观点也不应该加以修改和变更。个别地方确实非修改和变更不可,也应该加注,予以说明。每一篇著作(如果已出版过),最好象马列著作那样,注明最初的版本,或者同时印行包括最初版本在内的各种版本。
第三,对于已逝世的作者的著作,任何人无权进行修改或补充。就是在世的作者本人,在重新发表自己的旧作时,也应该保持其本来面目。如果作者的思想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变化了,那他完全可以而且也应该根据新的实践经验和新的认识对自己的旧作进行大的修改和增删,或者另起炉灶,创作新的著作。但是,这样的作品,无论如何,已经不成其为旧作,而是旧作的“新版”或“新作”了。如果把这样的作品当作“旧作”重新发表,那是不严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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