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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供不应求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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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2
第5版()
专栏:问题讨论

商品供不应求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吗?
万典武
在讲到社会主义制度比资本主义制度优越时,有一种论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群众的消费(购买力)的增长总是超过生产的增长,推动生产向前发展,而相反地在资本主义国家那里,群众的消费(购买力)的增长从来赶不上生产的增长,并且总是落在生产后面,往往使生产陷于危机。
1953年,我国市场上出现猪肉等少数商品供不应求的现象时,当时不少文章引用上述论点说明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甚至认为是客观规律。经过我国几亿人民几十年的实践检验,上述论点以及由此派生的各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一、我国建国30年,每年年初安排计划时,大约有18年商品可供量小于商品购买力,经过采取各种弥补商品供需差额的措施,到年终仍有9年有差额。这样长期的商品供不应求,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4个环节无形中起着阻碍的作用。有货不愁卖,生产企业容易片面追求数量,很少改进质量和增加花色品种;商业企业容易奇货可居,滋长官商作风;消费者拿着钱买不到称心如意的商品,生活难于改善。那些善于徇私舞弊、走后门的人可以得到超过他们正当收入的物质利益。可见,商品供不应求,不但说不上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恰恰相反,倒是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经济的优越性没有发挥出来的表现。
二、进一步从商品供不应求产生的原因看,商品供不应求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我国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积累率过高,片面强调重工业,以钢为纲,基建战线过长,加之农业遭到破坏,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因而出现过比较严重的商品供不应求的现象。十年浩劫,林彪、“四人帮”横行,胡说“需要就是计划”,把“缺口”和“差额”说成是积极的平衡,打乱了国民经济的各种比例关系,把国民经济拖到了濒于崩溃的边缘。这是近些年商品供不应求的基本原因,其恶果至今尚未完全消除。
三、社会主义商品供求关系的规律性,不是供不应求,而是供求要趋于平衡。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明确提出了商品流通领域“所固有的规律”这样一个科学概念。“就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的整体来看,供求总是一致的;不过这种一致只是作为过去的变动的平均,并且只是作为它们的矛盾的不断运动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12页)可见,商品供和求之间是一种不断趋于平衡的矛盾运动,这是商品供求的规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掌握着经济命脉,实行国民经济计划化,应该自觉地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有计划地调节各项重要比例关系,做到商品供需平衡。如果在计划上让商品供需有“差额”,让市场留“缺口”,必然受到客观经济规律(包括商品供求规律)的惩罚,使国家和人民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四、我国有实现商品供需平衡的丰富经验,我们可以做到商品供需平衡。建国30年中,有12年在年初安排计划时就做到了商品供需平衡,特别是建国初期的七、八年做得比较好。目前国家计委和各个部门都在研究国民经济十年规划和第六个五年计划,在试算每一种方案的同时,必须试算商品可供量同商品购买力的平衡,把商品流转计划作为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同时安排。在日常的经济工作中,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商业工作,积极发挥商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千方百计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疏通各种流通渠道,做到货畅其流,物尽其用,搞好市场供应。
我们一定要从商品供不应求“优越性”、“难免论”的精神桎梏下解放出来,抵制为商品供不应求作辩解的说法,同心同德为实现商品供需平衡稳定市场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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