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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青的《诗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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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2
第8版()
专栏:文艺新书

艾青的《诗论》
白崇义
艾青同志的《诗论》,早在1956年便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此书对我国建国初期成长起来的一代新诗人,影响很大。事隔二十多年后,今天再版,经诗人亲自增订,全书编为5辑:第一辑系新增的诗人自粉碎“四人帮”以来所写的诗文6篇,其余第二辑至第五辑,对原有的诗文、诗论和诗话有所调整、增删。书中结合我国新诗创作的实际,诗人自身的创作经验,对诗歌的重大理论问题作了精辟的剖析。
《诗论》对诗的艺术作了简明的概括:“诗和其它文学样式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必须通过诗所特别具有的艺术,表现诗人的思想感情。所谓诗的艺术,包括诗的语言、诗的表现手法、诗的韵律。当诗人被某种事物唤起感情,产生一种为联想寻找形象的冲动,通过韵律的语言,把这种感情表现出来,才能产生诗。写诗要有丰富的想象,而丰富的想象是由生活经验和知识的丰富所产生的。”诗人经过多年的切身体验,尤其是经过10年的浩劫总结出一条真理:诗人必须说真话。不仅要说人们的心里话,而且要说诗人自己心里的话。只有这样,诗人所要反映的真实,才是更深刻的真实,或者说,是属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更持久的真实。……只有这样,诗才可以避免成为时事新闻。诗人特别强调“写诗要在情绪饱满的时候,才能动手。无论是快乐或痛苦,都要在这种或那种情绪浸透你的心胸的时候。”写诗必须有技巧,但又不要为玩弄技巧而写诗。在谈到“诗人”和“写诗的人”如何区别时,《诗论》写道:“前者是忠实于自己的体验的,不写自己所曾感受的悲欢以外的东西(却不是专写个人的悲欢),而后者呢?则只是在写着分行的句子而已。”这些对诗歌艺术的分析和诗歌创作经验之谈,对今天从事诗歌创作的同志,仍有着现实的意义。
《诗论》在论及诗歌的形式问题时写道:“在生活内容越来越丰富的时代,人们的爱好也越来越丰富,无论从为了表现生活的需要出发,还是从满足人们的爱好出发,都不可能达到形式上完全的统一;要求形式上完全的统一是天真的想法。”诗人主张:仍应贯彻毛主席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从令人迷惘的论争中解脱出来。”关于诗歌的散文化,书中写道:“有些人以为要防止‘自由诗’散文化的倾向,只有提倡诗人写
‘格律诗’。他们把散文化仅只看成了文字和声音的不整齐,只要文字排列整齐和有齐匀的韵,就不会散文化了。我以为不是这样解决问题的。优美的形式并不就是整齐的形式。……诗的散文化,不只是诗人能不能拼凑字数和寻找韵脚的问题,因为,现在有许多‘格律诗’体写的诗里面,也同样存在着散文化的倾向,只是在‘格律诗’里,这种散文化的倾向,由于排列整齐和韵脚作为掩蔽,不容易被人发觉罢了。”诗人认为:“诗只有通过形象思维的方法才能产生持久的魅力。”诗的语言要求比散文的语言更纯粹、更集中,因而概括力更高,表现力更强,更能感动人。”“一个诗人不理解语言的性能,是不会写出好诗的。”《诗论》主张“以现代的日常所用的鲜活的口语,表达自己所生活的时代——赋予诗以新的生机。”
《诗论》是用诗的语言写的,是诗人创作生涯的结晶,也是心声的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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