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维护农民权益 发展山区生产——从徽州山区调查看进一步落实农村政策的重要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3
第2版()
专栏:

维护农民权益 发展山区生产
——从徽州山区调查看进一步落实农村政策的重要性
汪学华
当前,发展农业生产要靠政策,靠发挥直接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从徽州地区的具体情况看,在山区落实农村政策尤为重要和迫切。
深刻的历史教训
徽州位于皖南,历来以林、茶生产为主,盛产木、竹、桐、漆、果、茧和“祁红”、“屯绿”、“黄山毛峰”等传统名茶。建国以来,全区向国家提供木材700多万立方米,毛竹2,700多万根,茶叶500多万担,还有上百万担木本油料和其他多种土特产品。但是,由于受到几次大破坏,使林业“一蹶不振”,茶叶长期徘徊,其他土特产品大幅度下降。在1976、1977年间,全区油桐、油茶、乌桕子的年产量,甚至低于解放初期。
山区生产遭到严重破坏而又恢复发展缓慢,原因何在?对这个问题认识不一。在山区生产方针、口粮、价格等方面虽然都存在问题,但都不是主要原因。山区历来以林、茶生产为主,山区群众对于生产方针是懂得的。说口粮标准低一点就搞不好山区生产,也不尽然。六十年代前期调整时,山区口粮并不宽裕,但山区生产恢复很快。至于说投资和价格,在五十年代初、中期,对山区的投资并不多,而那时的山区生产却有了大发展。当然,这不是说山区生产方针、口粮、投资、价格等问题不重要,而是要通过历史的、实事求是的分析比较,探讨山区问题到底在哪里。
回顾历史事实说明:山区生产遭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政策过左。在集体化过程中,离开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自愿互利的原则,一味图快,片面追求“大”和“公”,在那些年,由于搞“共产风”、瞎指挥,平调和糟踏农民的劳动成果,加之七十年代又一次急于“过渡”,严重挫伤了山区农民的积极性,他们怕再次被“共产”,不愿造林栽树,只搞“现的”而不愿搞“欠的”了。
多年来的过左政策,不仅表现在所有制上的频繁变革,而且表现在经营管理上没有建立造、管、采、养紧密结合的生产责任制,不论劳动质量如何、成果怎样,都是干一天记一工。象这样林业造、管分离,茶叶采、管分离,每项作物的经济成果和劳动者的直接利益分离,要想把林、茶管好、采好、养好,是很难办到的。特别是在如何看待农民的问题上,好象组织起来已经20多年的集体农民,依然原封不动是个“小生产”,认为他们会随时随地产生“资本主义”。今天斗,明天批,今天“堵”,明天“割”,使农民无所适从,哪还有心思发展山区生产,管好林、茶!
首先要考虑农民的利益
贯彻落实农村政策,基本出发点就是要考虑农民的实际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按理说,山区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的主人,直接的物质生产者,他们对于建设山区、保护森林和各种经济树木,应该是非常关心的。可是,长期以来,由于没有认真地考虑农民的权益,不善于用经济手段去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内在动力,而往往是用行政手段来管农民、限农民,总以为管得越紧、限得越严就对发展山区生产越有利,其结果是适得其反。山区农民历来是“靠山吃山,吃山养山”。山区生产内容多,生产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加上山区居住分散,又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这些特点都要求在改进经营管理、建立与健全生产责任制时,必须把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集体的经济成果和社员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从山区的特点出发,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管理和生产责任制形式,调动山区农民的积极性。
在林业生产上,虽然公社、大队林场是一种营林的形式,但是更重要的还是要把山区生产队作为发展林业的基础。今年三月底,徽州地区根据中央的林业政策规定,提出生产队造林可以“队造户管”,也可以“户造户管”;可以林权归队、间作物归户,也可以议定林业收益由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分成。由于放宽了政策,实行了灵活多样的办法,今年全区春季造林搞得比较好,绩溪县有些社、队一个春季就把近两、三年来开垦种粮的山场统统造上了林,一下子就显得种苗不足,从邻县调进杉苗二十四万株。旌德县有个产漆的大队,多年来漆树发展不快,今年春季却栽了十多万株。
在茶叶生产上,不改变“大呼隆”采、管的做法是不行的。徽州地区的茶叶产量,解放初为6万担,1957年增至20万担,发展速度是三年翻一番,1958年遭到破坏之后,到1977年,全区的茶叶产量是27万担。平均每年的增长率不到2%。尽管这些年开了不少新茶园,但茶园的现状不好,究其原因,就是在茶叶采摘和茶园管理这两个生产环节上,没有建立生产责任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徽州地区提出了“采管合一,采养结合,联系产量,按值记工,一定几年不变”的办法,效果很好。
花园和果园等园艺性生产,既要技术,又要细心,就更要建立专业组或专业户的责任制。过去,一些盛产“徽州雪梨”和珠兰、茉莉等茶花的社队,一直是分户管理的,后来批资本主义道路,说这是“花香路臭”,使花、果的生产受到摧残。直至贯彻中央两个农业文件后,才逐步建立了专业户管理。
还有一个自留山问题,也应该按中央林业政策规定划给社员。这既有利于调动社员的造林护林积极性,又有利于解决社员烧柴和自用材问题,对防止乱砍滥伐也大有好处。太平县有个大队,划了自留山之后,每户栽了200株漆树。
重要的是解放思想
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一系列农村政策深得民心。但是,要真正贯彻落实下去,要做很多的工作。由于长期“左”的影响,一些人习以为常,陈陈相因,改变颇为费力。对于建立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对于给社员一点“小自由”,总是看不惯,如有人认为专业组、专业户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方向,其实,他们不了解大生产决不等于“大呼隆”;对山区经济作物实行专业组、专业户等各种责任制,有利于把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还有些同志认为“自留山已搞的不收回,没有搞的就不要搞了”。这种看法也不对,棉区有自留棉,牧区有自留畜,平原地区有自留地,为什么山区不能有自留山?中央林业政策明确规定荒山多的地方应划自留山,如果象徽州这样“九山一田”的大山区都不允许划自留山,听任山荒在那里长草,那还不是“宁要草,不要苗”那一套?
在山区,要改进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不仅是个落实政策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个解放思想的问题;让干部从“左”的影响和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中解放出来,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按辩证法办事。这是加速发展山区生产的关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