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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机总厂为何私自处理电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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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3
第3版()
专栏:来信

北京市电机总厂为何私自处理电扇?编辑同志:
北京市电机总厂去年开始生产家庭使用的九英寸台式电风扇。这种电风扇物美价廉。今年6月上市100台,不到1小时就被买光。本市和外埠的商业单位得知消息以后,纷纷前来订货。但是,北京市电机总厂党委不顾市场上急需,在北京市机械局有的领导的默许下,决定先内销给本厂职工和上级领导及关系户。6月末7月初,已减价“处理”给职工1,400多台,给第一机械工业部,北京市经委、计委、机械局、劳动局、服务局、财税局、仪表局、电信局、外贸局、物资局、供电局等有关领导和各关系户共500多台。市场上出售价是每台88元,给职工每台30元,给关系户及上级领导是每台40元。总厂共有职工3,500多人,党委决定分期分批给每个职工一台。包括给上级领导和关系户的,计划要送5,000台以后,再满足市场需要。
总厂厂长崔大中同志在一次会议上说:“假如有人告了,我们写一个检查也就算了。”为防止北京市交电公司上告,特意送给交电公司有关领导50台。又通过交电公司先上市100台,美其名曰:我们是先上了市,后自己“内销”的。总厂领导坐着小汽车向上级领导送电扇。有的职工给一些报社写了批评信,信转到北京市有关领导部门以后,厂里有的干部说:“告也没用,上级领导会替我们说话的。”总厂领导也大肆宣扬:“分几台扇子犯不了错误,上级领导会给我们撑腰。”
我认为:北京市电机总厂党委私分和变相私分民用电扇的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如果一些上级领导因得了便宜就出面讲情,这更是错误的。
北京市电机总厂一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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