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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司法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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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3
第3版()
专栏:

广西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司法干部
据新华社南宁八月二十一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司法干部,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用本民族语言进行审讯和从事办案工作,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目前,全自治区少数民族司法干部已占各级法院司法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百色、河池、柳州、南宁四个地区,少数民族司法干部的比例,平均达到百分之七十一。
广西是一个壮、汉、瑶、苗、侗、仫佬等十多个民族聚居的地区。过去一些地区由于缺少通晓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司法干部,在向群众调查研究和审理案件时,需要通过翻译,影响了办案效率,群众很有意见。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各级法院的工作,把一部分曾在法院工作过的民族干部调回法院,还从各个单位抽调一大批民族干部充实各级法院。许多民族干部在各级法院中担任了领导职务。现在,在全区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担任院长或副院长的有一百零二人,担任法庭庭长或副庭长的有三百二十九人。
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司法干部的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广西司法部门和各级法院采取组织业务讲座、举办各种学习班、举行公开审判经验交流会和观摩会等各种形式,对少数民族司法干部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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