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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法律顾问处办事公道受到群众赞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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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3
第3版()
专栏:

仙游县法律顾问处办事公道受到群众赞扬
据新华社福州8月15日电 福建省仙游县法律顾问处积极开展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赞扬。
仙游县法律顾问处,自今年4月1日成立后,来访群众不断。法律顾问处都一一认真对待和办理。
对来访群众委托律师出庭辩护的事,他们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办。一次,法律顾问处接受委托,为一起盗窃案的被告陈春火辩护。承办律师经过一系列调查,发现同案人没有被写入起诉书,致使陈春火一人承担了全部责任。这位律师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意见,使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了正确的判决。
在为来访群众代写诉状和其他法律文件时,法律顾问处人员仔细倾听请求人的陈述,一旦发现错案,敢于为当事人申诉。对于无理要求诉讼的,法律顾问处就进行说服教育。社员傅文道因拒不执行已确定的民事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他对此不服,提出上诉。经法律顾问处人员按法律对其进行讲解说服后,本人认识提高,自动收回了上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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