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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渤海2号事故看石油部的领导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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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4
第1版()
专栏:

从渤海2号事故看石油部的领导作风
本报记者述评
最近一个时期,人们对渤海2号翻沉事故,普遍关心,广泛议论。但是,从报纸上发表的有关消息、评论、文章以及读者来信看,批评海洋石油勘探局比较多,涉及主要领导机关石油部的问题却很少,甚至有意避开。石油部的领导同志呢,也很有点讳疾忌医。事故发生后,石油部给国务院的第一次报告,丝毫不作自我批评;今年5月29日给国务院的报告,还是把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完全推到“四人帮”的“长期干扰破坏”上,而且对这次严重事故又迟迟不作处理。是石油部及其主要领导人没有责任吗?完全不是。从渤海2号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可以看出石油部的领导作风和思想作风究竟如何。
公平而论,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是同石油部领导人不顾主客观条件,强行下达任务有关。去年11月19日,石油部一位副部长要求渤海2号钻井船队从打完的7B33—1井迁到相距117海里的10B13—1井位打一口标准资料井,要求12月底前打到井深2,500米,取岩芯70米。海洋石油勘探局和局钻井处考虑,当时临近严冬,“渤2”不抗冰,新井位水位太浅,不宜就位,同时打资料井需用时间又长,12月底完成任务有困难,如果在冰期前不能打完撤出,就十分危险,多次表示不同意立即打这口井,建议明春解冻后再打。但石油部领导对这种从实际出发的建议不予理睬,只表示“如果年底打不完,到那时再研究”,并规定“年底前一定要把2,500米以上油层段的70米岩芯取出。”这样,“渤2”就必须在年底前的40天中完成迁移和勘探打井的工作。按规定,新井位一般应在拖航前15天通知钻井船队,以便做好拖航准备。但这次新井位通知书在拖航前4天才下达。由于任务急、时间紧,根本没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拖航准备,“渤2”只好带着种种事故隐患被迫匆忙向新井位迁移。加之拖航会议又作出了违犯操作规程的决定,导致了发生这次令人痛心的翻沉事故。
“渤2”事故发生以后两天即11月27日,石油部领导人在对事故尚未搞清楚的情况下,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谎报了军情,把事故发生的原因归罪于“遇到强大风浪的袭击”。报告说,翻沉时“现场实测风速达每秒30米(相当于10级以上风力)”。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所谓现场实测,实际上是根据282号拖轮上个别船员的估计,当时实际风力据在沉船2海里处的“大庆9号”油轮的气象记录记载只有八、九级。天津、山东、河北气象台的实况记录也是八、九级,阵风为10级。今年1月19日,石油部宋振明部长签发的给国务院的报告中,又把去年11月27日报告中提到的“相当于10级以上的风力”改为11级。这显然是欺骗。石油部一向教育人们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可是在这个问题上,他们言行不一,是很不老实的。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发生事故后,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应尽快进行调查。石油部在事故发生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没有进行调查。今年1月,由国家经委、劳动总局、全总以及天津市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开始调查的第4天,石油部才派人到海洋石油勘探局进行调查,但是秘而不宣。直到3月6日,海洋石油勘探局的党委书记在一次干部会上才透露了这件事。3月下旬确认事故性质时,联合调查组认为是“严重违章指挥”,部、局调查组则认为只是“违章”,后来勉强承认了“违章指挥”。特别是当联合调查组与局调查组对事故性质看法产生分歧后,海洋石油勘探局不再同联合调查组配合,甚至连局领导成员研究“渤2”事故的会也不通知联合调查组了。必须指出,海洋石油勘探局当时这种错误作法与石油部某些领导人的态度并非没有关系。这些情况完全不象石油部5月29日写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提到的那样,1月下旬“我部也派出工作组,帮助海洋石油勘探局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
“渤2”翻沉事件是天津市,也是石油系统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事故,理应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可是石油部领导人对他们百般袒护,极力开脱罪责。4月份,石油部一位副部长传达部党组的意见说什么:“无论从工作的一贯表现来看,还是从这起事故的经过来看,他们都是想把工作搞好,把海上石油勘探尽快搞上去”。还说什么“大家找油心切,因而猛打猛冲有余,讲究科学不够”,“事故发生后,他们认识虽然迟了,但最后都做了诚恳的检查。”这位副部长还曾到有关部门为他们“说情”。这真是不折不扣的文过饰非!同时,事实也说明,决不能把沉船事故的责任完全推诿于海洋石油勘探局或少数人身上可以了事的。
为了推卸和逃避领导责任,石油部在“渤2”事故上采取了“丧事当成喜事办”的恶劣手法。宋振明部长亲自签发的报告,要求国务院命名渤海2号钻井船队为“英雄钻井船队”,追认72名死难同志为烈士。报告中说,这些同志“临危不惧”,“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奋力抢险”,“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具有“英勇奋斗的献身精神”。并号召“广大石油职工进一步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无畏革命精神”。石油工人献出了生命,应该得到褒扬,但决不能借此掩饰领导的责任。对这种做法,石油部领导自己也是心虚的,为了怕露马脚,他们在这个报告中特别说明,“渤海2号钻井船队命名后,主要在石油战线职工中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不拟在报刊上作公开报道”。
我们要问:粉碎“四人帮”将近四年了,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很多部门逐步得到恢复和发扬,石油部怎么办?现在是应该认真思考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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