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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提出要贯彻中央指示健全法制 废除党委审批案件做法 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审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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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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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华提出要贯彻中央指示健全法制
废除党委审批案件做法
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审判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近在北京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说,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切实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指示,废除党委审批案件的做法。
江华说,这是关于党委领导司法工作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改变了党委包揽司法业务的习惯作法,有利于克服以党代政,以言代法的弊病,从领导关系上保证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
江华说,在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由党委审批案件的作法是必要的。1954年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公布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的原则已经确立,就应该有步骤地改变这种审批办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做到这一点。在现在的历史条件下,党委审批案件的作法已经没有必要了,必须取消。
江华说,中央决定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党委对政法部门加强领导,主要是从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加强领导,而不必去审批具体案件。改善党的领导,首先表现在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办法上。去年《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中指出,“不允许以各种理由,指令公安、检察机关违反刑法规定的法律界限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程序,滥行捕人抓人;或者背离法律规定,任意判定、加重或减免刑罚。”“各级党政领导人,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不得以言代法,把个人意见当作法律,强令别人执行。”中央的这些规定都是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来的。江华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这些规定对实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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